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目标
审核报告
(预算期间:2025年度)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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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部门(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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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审核程序、思路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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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审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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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问题及相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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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结论及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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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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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大华咨字[2025]2011000533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8〕167号)、《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规程》(云财绩〔2019〕3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安宁市财政局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对安宁市2025年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绩效目标审核。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项目委托单位:安宁市财政局
(二)项目单位: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项目基本情况:2025年度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预算申报项目共计29个,预算总额6,216,080.00元。
二、审核程序、思路及方法
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是接受委托对相关部门或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使其修改完善目标的过程。我们的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准备、实施以及成果文件的编制报送三个阶段。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基本导向是问题导向,目的是观察、审视影响项目或部门(单位)预期绩效目标实现的问题,综合分析隐藏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我们将采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方法包括资料收集法、资料审核法、分类汇总法及综合分析法等。
三、审核内容
我们从绩效目标设置的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适当性等方面对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按照预算项目的分类即人员类、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两类分类说明如下:
(一)人员类、运转类项目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申报人员类、运转类项目19项,预算金额共计5,127,910.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 749,536.00 | |
2 |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 社会保障缴费 | 292,960.00 | |
3 |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 住房公积金 | 123,936.00 | |
4 |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 工会经费 | 2,880.00 | |
5 |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 一般公用经费 | 86,160.00 | |
6 |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 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 310,560.00 | |
7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 1,186,115.00 | |
8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 190,811.00 | |
9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住房公积金 | 218,508.00 | |
10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1,200.00 | |
11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公务交通补贴 | 94,800.00 | |
12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一般公用经费 | 320,260.00 | |
13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社会保障缴费 | 529,864.00 | |
14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公车购置及运维费 | 15,000.00 | |
15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工会经费 | 5,400.00 | |
16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行政人员绩效奖励 | 382,980.00 | |
17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 77,640.00 | |
18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 373,800.00 | |
19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公务接待费 | 15,500.00 | |
合计 | 5,127,910.00 |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申报特定业务类项目10项,预算金额共计1,088,170.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国家司法救助金专项资金 | 50,000.00 | |
2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综治维稳专项资金 | 450,000.00 | |
3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安宁市铁路护路联防专项资金 | 120,000.00 | |
4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610”专项资金 | 40,000.00 | |
5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安宁市法制教育培训基地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 210,000.00 | |
6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安宁市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专项经费 | 30,000.00 | |
7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经费 | 80,000.00 | |
8 |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 公益性岗位大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部分资金 | 2,170.00 | |
9 |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专项经费 | 56,000.00 | |
10 |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磨憨边境联防所结对挂包帮扶联防专项经费 | 50,000.00 | |
合计 | 1,082,170.00 |
四、问题及相关分析
(一)项目资金测算依据不充分
部分项目测算依据不充分。例如: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申报的预算项目“磨憨边境联防所结对挂包帮扶联防专项经费”,在本级单位测算表中阐述了测算依据及说明为“安政法请[2024]12号”,但是文件中并未注明项目资金的详细测算过程或者可行的测算方法和测算标准。
(二)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编制不规范
1、部分项目未界定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目标。例如: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申报的预算项目“安宁市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专项经费”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目标相一致都为“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得决策过程变得复杂,难以做出有效的战略选择。
2、部分绩效指标评扣分标准不清晰,不利于实际执行。例如: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申报的预算项目“安宁市铁路护路联防专项资金”设置的数量指标,评扣分标准为“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评分”没有详细填列评扣分标准,不利于后续项目考核是否按既定目标完成;
3、部分绩效指标细化分解不足,使得评估工作成果变得主观和模糊。例如: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申报的预算项目“安宁市法制教育培训基地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产出指标细化分解不足,缺少了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细化分解不足,只设置了社会效益指标,缺少了可持续影响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影响组织持续改进和优化的能力。
(三)预算编著前期准备不充分
项目初审过程部分项目未上传与预算项目有关的项目管理制度或者工作方案,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财务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例如:安宁市统计局申报的预算项目“安宁市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专项经费”未见上述资料,且未见该项目部门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项目具体的绩效管理办法。
五、结论及相关建议
经审核,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申报预算项目中,人员类、运转类经费项目平均得分100分,特定目标类项目平均得分94分。此次审核涉及的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19个人员类、运转类预算项目,其预算金额 5,127,910.00 元,项目均按2025年部门支出定额标准进行预算;所涉及的10个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中,审核结果为“优”的预算项目6个,涉及的预算金额678,170.00元,审核结果为“良”的预算项目4个其预算总额为410,000.00元。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总体上满足《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绩效目标设置内容的有关规定,绩效目标的指标设置能够细分为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并基本能够做到细化、量化等。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重视资金测算过程,做到有据可查
资金测算过程中的每一步都应该有明确的记录,便于在出现问题时追溯责任,确保责任人明确。采用专业的财务软件和工具进行资金测算,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效率。定期更新资金测算,以反映项目进展和市场变化,保持测算的时效性。培训专门预算人员,提高他们的财务意识和资金管理能力,确保他们能够参与到资金测算过程中。建立严格的审核和批准流程,确保资金测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鼓励开放和诚实的沟通,让所有参与者都能够对资金测算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完善测算过程。
(二)强化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编制
1、在绩效指标编制的过程中,尽量加强绩效指标编制的细化、量化,应根据预算项目分类,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列,减少绩效指标填列过程中存在错项、缺项的情况。
2、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环节的绩效考核,在预算申报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填列需将绩效目标和预算安排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各部门或单位对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未编制目标、编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调整预算安排。
(三)做足前期预算编制准备工作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或者项目具体工作方案,对于资金较大的预算项目及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及时将事前绩效评价报告上传到服务平台。
2、建议预算单位加强对项目预算编审工作的重视程度,系统中绑定的文件尽量为与项目相关更能体现政府重视该项目的政策性文件,上传与项目相关的行政单位的政策文件,及时更新项目基本信息情况表绑定依据。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所依据的材料均为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若因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的资料致使本报告中存在误导或错误性陈述,与本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二)本审核报告仅供委托方、预算项目执行单位使用。本报告所述的内容及有关事项,非经本所同意,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后果,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三)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分审核为“优”的项目因项目内容涉密,涉及的立项依据文件、绩效目标表的填报等内容均未明确,无法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匹配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核,故均统一给满分。
附件: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