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温泉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的通知>》(昆政办函(2023〕21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安政办〔2023〕44号)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并报温泉街道党工委会会议同意,结合实际制定温泉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温泉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发展战略、重要发展规划;
2.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
3.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发展规划和重要区域发展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制定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
障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有关资源开发利用、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森林、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旅游度假区等,以及市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
馆藏的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1.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2.需经市人民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