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金方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相关规定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昆政办函〔2025〕2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及目录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并报街道党工委同意,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金方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金方街道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调整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编制本街道“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三)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四)决定在本街道辖区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街道实际,明确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报经街道党工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金方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