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安宁市人民政府八街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安宁市人民政府八街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昆政办函〔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并报街道党工委同意,结合实际制定安宁市人民政府八街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 街道总体规划、重点区域功能布局的确定;
2. 街道年度财政预算及调整预算。
(二)制定辖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 制定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发展与改革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 制定有关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辖区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 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森林、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 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等,以及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等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四)区域影响较大、资金使用较多的街道项目,涉及社区民生的自然资源、公共设施等公共资源配置,重大的文化、体育等公共建设项目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资产处置
1. 街道影响较大的财政收支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增加财政资金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等重大事项;
2. 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建设项目、配置重要公共资源、社区重要设施的功能安排、调整、投放使用以及处置评估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公有资产等;
(五)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1. 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2. 需经市人民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六)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街道办事处既是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实施和执行单位,也是制定本部门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责任主体,应根据实际,明确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报经街道党工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