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074号建议的答复
杨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停用和逐步替换紫娇花作为绿化植物的建议》(第74074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对于代表所提的建议,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于2025年4月29日与代表当面进行了面商。同时,根据代表建议,及时组织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及措施,开展了摸排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建成区范围内共栽种紫娇花4631㎡,涉及10个公园、6条道路。现已完成对楠园、人民广场、珍泉路、湖东路紫娇花替换。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安宁市在园林绿化过程中也使用不少紫娇花,如宁湖湿地公园、金色半岛附近口袋公园、丽景家园等,连楠园里也种了不少。经研究核实,代表所反映情况属实。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代表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鉴于目前我市财政资金紧张,我局将采取逐步替换的方式,完成替换工作。一是在雨季到来后及时更换兴屯路、金兴街、杏林园等点位紫娇花。二是在资金压力缓和时,逐步对剩余点位紫娇花进行替换。三是强化源头监管,今年以来凡是到我局办理绿化工程方案备案、竣工验收的国有投资项目,均已停用紫娇花。下步我局将加强对紫娇花使用的管控,对国有投资项目禁用,积极引导其他社会投资项目慎用或不用紫娇花。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明,68683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