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5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5)
发布时间:2025-05-13 10:28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违法超限运输 | 易门六街阳光运输服务部 | 云昆安宁交罚【2025】0169号 | 经查明,易门六街阳光运输服务部(个体工商户)用其所属的云F94693(车头)、云F7960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运输管桩从玉溪市易门县六街镇至昆明市,于2025年04月10日19时36分途经G245(巴金线) K1656+80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68.35吨,超限19.35吨;并且存在使用违法安装的强光灯干扰监控摄像头,躲避电子监控抓拍的行为;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3800元 | 2025-5-13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 | 违法超限运输 | 文有林 | 云昆安宁交罚【2025】0177号 | 经查明, 文有林驾驶云E54480(车头)、云E5091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水泥从玉溪市至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于2025年04月11日14时16分途经G320国道K2818+15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5.7吨,超限6.7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750元 | 2025-5-13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3 | 违法超限运输 | 朵继尧 | 云昆安宁交罚【2025】0175号 | 经查明,朵继尧驾驶云AV9989(车头)、云A8037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于运输水泥从玉溪市易门县水泥厂至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于2025年04月13日21时24分途经G320国道K2818+15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4.95吨,超限5.9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625元 | 2025-5-13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