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关于对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06号建议协办的意见
中共安宁市委社会工作部:
现将您单位主办,安宁市民政局协办的“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06号建议”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2025年5月26日,市民政局配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到八街街道吴里坝村委会就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面商,共同商讨工作对策,经初步沟通,对建议问题和办理意见达成初步共识。村民小组办公用房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主体是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是村民小组,小组公房及活动室建设、维护资金筹集主要是由街道、村小组负责。鉴于目前财政困难,建议确实存在修缮需求的积极像八街街道反应相关情况,做好项目储备包装,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对口项目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集体经济补助+群众众筹”等方式积极解决资金缺口。
为进一步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安宁市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安宁市民政局根据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职能职责,2021年以前,市民政局每年计划对5个困难村(社区)10个困难村(居)民小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为村(社区)新建或修缮办公用房补助10万元,村(居)民小组新建或修缮办公用房补助5万元。各街道针对辖区内城乡社区办公用房和基础设施条件不全,或有相应设施设备但无法满足现有发展需要和居民群众需求的,经充分调研且已动工建设的项目,可申请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完工后,经市财政局、市民政局验收合格后对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性拨款补助。2022年以来,因经济下行,至今无相关资金安排。
2024年,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24〕53号)及《中共安宁市委办公室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办通〔2024〕26号)文件规定,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相关职能职责已划入中共安宁市委社会工作部。
安宁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