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水务局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232号建议的答复
郎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宁市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的建议》(第74232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安宁市总河长及全市37名市级河长统筹下,安宁市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深入推进,通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宁市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河长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河湖长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监督管理作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河长制成员单位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紧抓实各主要河流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全力推动安宁市水生态治理持续发力。市河长办充分发挥牵头协调职能,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统筹各级各部门要聚焦落实河长制各项重点任务,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提高治理的科学性、有效性,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实行河长制工作专报机制。市河长办每月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安排部署,通报本级河长制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提高河长制工作成效。对召开河长制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等重要事项,及时以专报形式呈报市级河长及相关部门,确保河长制工作信息及时高效互通,促进各级各部门积极履职,形成合力。二是实行河长巡河达标情况通报机制。市河长办自2022年6月起,对市、街道两级河长应用河长制巡查系统APP履职巡河情况进行统计,每年适时向市级河长发布巡河提示,每月向各街道级河长发送一次巡河达标情况通报,督促各级河长按要求履职开展巡河。2023年以来,市级河长巡河次数连续达标,但部分街道仍存在对通报内容重视程度不足情况,2024年1月起通报改为公文交换系统全市发布后,街道级河长2024年度巡河频次达标情况显著提升。三是启动河湖“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市河长办将各市级河长巡查发现问题和市河长大会水环境治理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列入河湖问题整改工作清单,发送至各责任单位及属地街道落实整改,截至4月底已发布问题清单共2批次,涉及问题32个,现已完成整改问题18个,正在整改问题14个。问题整改进度及完成情况将在全市河长大会上通报,促进各级河长实现从“通过巡河找问题”向“带着问题去巡河”转变。四是加强河长制政策法规及理论知识学习培训。2025年,市河长办积极谋划并适时组织开展年度河长制培训。截至目前已开展市级河长制工作培训1次,在4月25日召开的安宁市2025年度第一次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上,组织螳螂川沿线4个街道参会人员开展了基层水面保洁载具(橡皮艇)安全使用培训;下步还将于年内尽快组织开展一轮覆盖9个街道辖区的基层河长履职能力提升培训,通过及时传达学习国家、省和地方各项涉水、涉河湖管理保护政策法规及理论知识,辅助各级河长履职尽责。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部分河长巡河管理不到位,巡河抓不住关键,流于形式,工作找不准重点,不敢碰硬”问题,二是关于“河湖问题处置不到位”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情况基本属实。安宁市河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上仍存在一些短板,通过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健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对凝聚各级各方合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具有重要意义、十分必要。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议“市级财政和各街道应加大河长制工作专项资金的保障力度,确保我市河湖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能长足长效”,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局计划将进一步通过积极申报水环境治理项目,并多方筹措资金,为市域河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争取财政支持。
(二)关于建议“市水务局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坚决防止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等问题。市河长办要积极谋划统筹并适时组织开展年度河长制培训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涉河湖管理保护的政策法规及理论知识,辅助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涉河项目审批方面:我局已完成市域13条主要河流、13条水普名录外小河及126座小(二)型以上水库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通过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信息上图入库,依法依规严格进行审批监管,近年来无新增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行为;河长制培训方面:近年来,市河长办多措并举加强河长制培训:一是编制《安宁河长读本》,印发各市级、街道级河长及各成员单位,编录内容包括与河长制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水利部、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河长制工作有关重要文件,以文代训促进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二是2021年以来,市河长办多次派员深入各街道办,组织各属地街道、村两级河长、专管员、河湖巡查保洁员等基层河长制工作人员开展履职培训,重点讲解安宁市水质现状及河长履职工作方法、要点,增强河长制工作实效,2025年,市河长办将继续按计划组织推进基层河长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工作。
(三)关于建议“各街道要扛牢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守土尽责,全力保护好河湖水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市河长办统筹各成员单位及属地街道,严格落实“市级河长包保、街道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推进”的责任体系,会同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通过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通报问题督促整改,促进各级河长、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
(四)关于建议“各级河长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能力,主动担责,靠前指挥,一是通过实地巡查切实掌握河库状况、水质变化、周边环境等信息,对河湖水环境潜在问题深入思考,做到‘心中有河湖’;二是加强对各地河道管理范围的巡查管理,及时发现河湖周边新增‘两污’‘四乱’‘碍洪’及清淤治理等问题,及时牵头部署问题上报整改事项并跟踪问效。及时制定本级河长制工作问题清单,探索建立‘发现—移交—督导—整改—反馈’闭环工作机制,实现闭环管理”,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市河长办将持续推动河湖“问题清单”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市域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巡查督导工作,结合各地新增问题及整改销号情况,定期滚动更新河湖“问题清单”,实现动态管理和‘发现—移交—督导—整改—反馈’闭环管理,为各级河长切实通过履职巡查掌握河湖状况、把脉河湖问题、推动整改落实提供有力支撑。
安宁市水务局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