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对政协安宁市第七届第四次会议第07040192号提案的答复
李艳花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校地合作助力苗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建议》(第07040192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文旅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办理要求、时间节点、办文格式、统计口径,并制定统一的办理流程和参考模板。做到时时跟踪,件件督办,确保承接一件、办好一件、销号一件。
以此次办理《关于校地合作助力苗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建议》为契机,市文旅局通过校地合作深化苗族文化保护与传承,联合高校共建学生实习基地,开展非遗技艺传授,如滇剧传习馆与云南艺术职业学院合作培养人才,推动苗族文化融入教育与实践。此外,密马龙苗族合唱团通过校地支持参与省内外赛事,提升文化影响力,促进民族团结与乡村振兴。
在建议答复办理过程中,市文旅局采取“办前走访—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的工作方法,加强与委员“面对面”沟通、“实打实”交流、“肩并肩”调研,坚持“走出去”听取意见、“请进来”共同协商,不断完善常态化沟通机制,在共商中凝聚共识,协同办好建议提案。
在起草复文前,充分征求相关单位建议,确保答复内容专业、准确、全面。通过主动拜访、邀请座谈、电话短信等形式,与委员深入沟通建议办理有关问题,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办结建议后,主动向委员赠送《遇见安宁》《安宁文化地图》等材料,并邀请委员参加近期文化惠民活动。通过实地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对采纳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切身感受文旅部门办理建议的良好态度和工作成效。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民族文化保护意识不强,保护力度不够,技术水平不支撑,缺少文化宣传展示及传播的问题。二是关于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缺乏充足的经费、机制、人员的保障,不能满足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需要的问题。三是关于民族文化传承断代,传承队伍后继乏人,与经济建设、乡村建设、生态文明等关系没有梳理清晰,相互产生一定的冲突矛盾,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路径狭隘,文化价值发掘不充分,文化资源合理化利用不够的问题。
我们经研究认为,你提出的建议,精准深刻,既肯定了我们的工作,又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宝贵的意见建议。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加大苗族文化宣传推广力度,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拟升级安宁市域内“花山节”活动内容,延长活动周期,新增非遗创意市集、苗族音乐等板块。联动市内文博场馆、景区根据基层需要开展专题展览、文化体验活动。
二是关于建议开展苗族传统文化培训及传承,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依托安宁市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苗族芦笙舞”“苗族传统手工刺绣”),通过“传承人+学员”模式,与高校合作定期开展芦笙演奏、苗绣技艺等培训课程,并邀请非遗传承人参与指导,形成“老带新”的传承机制。
三是关于建议建立苗族数字化文化保护模式,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利用政府、高校“新媒体”平台、社交媒体开展“云端非遗”展览,展示苗绣制作、芦笙演奏等技艺。同时,与高校合作开发苗族文化主题的线上课程,扩大受众覆盖面。
四是关于建议打造苗族文化特色文旅品牌,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依托苗族手工艺资源,推出“非遗工坊体验游”“苗族迁徙文化研学游”等主题线路,并邀请高校学生体验游玩。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