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安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安宁市统计局
安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根据安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132个,从业人员1476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7.9%和56.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6.5%,零售业占43.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3.7%,零售业占36.3%(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7%(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14.4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9.2%;负债合计593.5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7.7%。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5.75亿元,比2018年下降33.7%(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474个,从业人员515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6.8%和4.8%(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0.0%(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2.5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3%;负债合计24.2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4.4%。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91亿元,比2018年下降3.6%(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04个,从业人员335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6.1%和43.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6.7%,餐饮业占73.3%。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6.5%,餐饮业占63.5%(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其他统计类别占0.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其他统计类别占0.1%(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4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6.2%;负债合计10.3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6.1%。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6亿元,比2018年增长148.6%(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15个,从业人员96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5.4%和35.5%(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0.5%。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5.1%;负债合计2.3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5.2%。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7亿元,比2018年增长176.4%(详见表4-1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519个,比2018年末增长110.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7个,物业管理企业121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86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7%、72.9%和228.7%。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282人,比2018年末增长24.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394人,比2018年末下降23.4%;物业管理企业2550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12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6.1%和222.1%(详见表4-13)。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4-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8.4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4.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69.81亿元,物业管理企业5.20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5.6%、116.7%,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8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9.6%。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71.7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5.6%。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1.77亿元,比2018年增长111.1%(详见表4-15)。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64个,从业人员1037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4.3%和18.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8.8%,商务服务业占81.1%。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9.1%,商务服务业占80.9%(详见表4-1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9%(详见表4-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9.0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9.6%。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1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83.8%;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2.93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2.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68.7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5.0%。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88亿元,比2018年增长203.2%(详见表4-18)。
注:
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