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6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
发布时间:2025-06-0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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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违法超限运输 | 李国祥 | 云昆安宁交罚【2025】0203号 | 经查明,李国祥驾驶云AK6380(车头)、云A4335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煤从嵩明县至安宁市盐场,于2024年07月04日03时18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62.05吨,超限13.05吨; 并且存在故意遮挡号牌躲避电子监控抓拍的行为;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3900元 | 2025-6-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2 | 违法超限运输 | 李敬文 | 云昆安宁交罚【2025】0204号 | 经查明,李敬文用其所有的川W95819号四轴重型货车运输矿从西山区小海口至昆明市区,于2024年06月22日16时51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米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82.35吨,超限51.35吨;并且存在使用翻牌器隐藏号牌躲避监控抓拍的行为;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15300元 | 2025-6-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3 | 违法超限运输 | 许文伟 | 云昆安宁交罚【2025】0205号 | 经查明,许文伟驾驶云H33391号四轴重型货车运输百货从昆明菊花立交桥至楚雄彝族自治州,于2024年05月13日03时38分途经G245(巴金线)K1664+269M(结核病医院)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36.7吨,超限5.7吨;并且存在故意遮挡号牌躲避电子监控抓拍的行为;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1500元 | 2025-6-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4 | 违法超限运输 | 郑晶 | 云昆安宁交罚【2025】0206号 | 经查明,郑晶驾驶云L76816(车头)、黑ADU87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运输钢材从安宁市桃花村火车站至楚雄彝族自治州,于2024年09月04日21时59分途经G320国道K2818+150M(禄脿街道琚家营村路段)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4.45吨,超限5.4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1250元 | 2025-6-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5 | 违法超限运输 | 李徐林 | 云昆安宁交罚【2025】0207号 | 经查明,李徐林驾驶云C46966(车头)、云C3862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煤炭从云南省昭通市至安宁市,于2024年12月14日02时10分途经G245(巴金线)K1664+269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4.6吨,超限5.6吨;并且存在使用翻牌器隐藏号牌躲避电子监控抓拍的行为;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1500元 | 2025-6-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6 | 违法超限运输 | 魏路艳 | 云昆安宁交罚【2025】0208号 | 经查明,魏路艳驾驶云E52800(车头),云E3444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焦煤从安宁市至西山区海口,于2024年10月04日08时03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5.4吨,超限6.40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1500元 | 2025-6-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7 | 违法超限运输 | 李云 | 云昆安宁交罚【2025】0209号 | 经查明,李云驾驶云E50412(车头)、云E1604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水泥从玉溪市易门县中瑞水泥厂至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收费站,于2024年06月06日09时45分途经G320国道K2818+15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54.2吨,超限5.2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2500元 | 2025-6-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8 | 违法超限运输 | 范光林 | 云昆安宁交罚【2025】0210号 | 经查明,范光林驾驶云D88271的四轴重型仓栅式货车运输工厂设备从西山区至安宁市安宁工业园区,于2025年04月24日22时20分途经至G245(巴金线)K1664+269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35.05吨,超限4.05吨; |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500元 | 2025-6-5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