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121号建议的答复
夏永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温泉街道甸中村委会电力线路问题的建议》(第74121号)交由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在接到您的意见建议后,高度重视,组织节能管理科(电力办公室)负责该项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经与您初步沟通后,我们与安宁供电局、温泉街道办事处针对甸中村委会电力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随后,我们依据调查情况,对您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研究,于2025年5月28日会同温泉街道人大工委、温泉街道办事处、安宁供电局与您进行面商。现根据面商结果,于2025年6月5日向您作正式书面答复。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在甸中大村杨梅箐至甸中水库路段2棵电杆位于急弯路段处,严重影响交通,需帮助协调将电杆移至合理位置;二是关于在甸中迤村村民活动广场上的1架高压电线变压器使得村民活动广场的面积得不到有效利用,村内孩童在广场玩耍时安全不能得到保障,需帮助协调移至合理位置;三是关于甸中公路2棵电杆处于道路一侧中间,占用了有效行车路面,阻碍交通行车,夜间通行存在安全隐患,需协调将电杆移至合理位置;四是关于外村小组村民生活用电得不到保障,经常发生电弱或家电无法使用的情况,给村民在生产生活造成不便,村民反映强烈等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
一是关于电杆及变压器按照谁产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处理,代表反映的电杆及变压器均属于安宁供电局产权,应由安宁供电局负责处理。
二是关于变压器迁改及村内电弱问题需据实办理,需待安宁供电局实地勘察再行确定是否能实施迁改和增容。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中反映的电杆问题,我们已协调安宁供电局于6月底前实施拆除;二是关于甸中迤村村民活动广场上的高压电线变压器位置影响村民活动及村内电弱影响村民用电问题,已协调安宁供电局于6月份组织技术人员入村实地勘察检测,再确定相关整改方案。
安宁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