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5]2号
发布时间:2025-06-13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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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博弘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6月11日关于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的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6月11日受理。现已审核完毕。
经审核,你单位申报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业务的申请,符合国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业务,有效期自2025年6月13日至2030年6月12日。请于5个工作日内领取《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知
经办人:杜倩 张敏贤 联系电话:0871—68684339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