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第74154号建议的答复
吴金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优抚待遇的建议》(第74154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解决其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医疗、住房困难,在全市营造尊崇优待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荣誉感,安宁市制定了《安宁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细则》(安退役规〔2024〕1号),对困难退役军人进行应帮尽帮。2024年帮扶援助574人次260.2752万元,其中,医疗援助4883人次243.8652万元;生活援助和临时应急援助91人次16.41万元。2025年1至5月帮扶援助145人次85.6571万元,其中,医疗援助114人次72.7721万元;生活援助22人次3.885万元,住房援助9人次9万元。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展开实地调研,优化现行制度政策,为1998年12月29日前入伍且60岁以下的退役军人,以及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退役军人,切实落实相关优抚待遇,给予他们应有的关怀与保障。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政策由民政部、财政部制定,我市无权限完善,但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对困难退役军人进行帮扶援助。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展开实地调研,优化现行制度政策,为1998年12月29日前入伍且60岁以下的退役军人,以及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退役军人,切实落实相关优抚待遇,给予他们应有的关怀与保障。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文件由民政部、财政部统一制定,且每年调整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由民政部、财政部统一制定下发,对优抚对象进行春节、八一慰问,安宁市无权限优化现行政策。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解决其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医疗、住房困难,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荣誉感,安宁市制定了《安宁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细则》(安退役规〔2024〕1号),对困难退役军人进行应帮尽帮。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