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157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赋权街道事项执法支持的建议》(第7415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赋权街道事项执法支持工作,通过多项举措提升基层执法效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强化制度保障与业务指导:编制印发综合执法领域指导手册,梳理街道执法事项法律依据,细化执法流程,为街道执法提供规范化业务指南,提升执法规范性。
2.开展实战培训提升队伍能力:围绕违法建设、土地矿产等8类高频案件,组织14名街道执法队员开展实操培训,覆盖案件调查、证据收集等核心技能,增强基层执法实战水平。
3.推进询问室规范化建设:牵头制定询问室建设标准,为9个街道配备执法记录仪、监控等设备,目前7个街道已完成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过程合法留痕。
4.深化执法行为规范整治:牵头制定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及《整治措施清单》,召开专项会议传达政策精神,定期跟踪街道整改情况,减少执法随意性,提升执法公正性。
5.优化执法文书体系与培训:对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进行全面补充修订,结合执法实践需求更新文书格式、内容及填写规范,并重新印发至各街道。目前,我局正筹备组织专项学习培训,计划通过系统解读执法文书规范及办案流程,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掌握文书制作要点,进一步提升执法案卷质量与办案效率。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认定效率低,违章建筑认定、承重墙鉴定等流程耗时长,从发现违建到作出认定,时间跨度大,导致违建建成事实,增加后续执法难度。二是专业人员匮乏,缺乏专业鉴定人员,人员胜任力不足,在违建认定、结构鉴定等专业工作中难以有效开展,影响执法工作专业性与准确性。三是资金与人力不足,针对多年遗留违章建筑,资金、人员及支持不到位,致使行政执法工作难以推进,阻碍综合执法工作全面开展。四是执行连贯性差:从违建巡查上报、认定到拆除,各环节衔接不畅,存在诸多阻碍因素,导致行政执法工作难以持续推进,影响政府公信力与执行力 。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制定行政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时限”的建议,我局将联合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依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街道执法难点,制定《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案件移交制度》,明确日常巡查、制止报告、认定、查处及整改等工作的责任主体、移交标准及工作时限,确保执法闭环管理。
关于“对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赋权街道的事项给与积极支持”的建议,一是将持续联动市级部门、司法部门,为街道执法提供专业指导;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聚焦法律法规应用、规范执法流程等核心内容,全面提升街道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与案件办理水平。二是将继续协调市委组织部通过省考招录、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街道执法队伍;推动财政局追加执法工作经费;组织市级部门提供专业知识与技术支撑,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筑牢资源根基。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丁丽,68683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