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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510-102678 主题分类: 2025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6-18 09:44
名 称: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18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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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18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8 09:4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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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安宁市农村地区完成农田水利设施盘活闲置土地的建议》(第74218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安宁市水务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牵头、项目促进和建设科参与的办理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按照人大建议办理程序,于2025年5月16日组织协办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项目科人员与代表在五岳村村委会进行了面商和交流,当面向代表了解提出建议的背景、内容等真实想法和情况,根据承办、协办单位的职责职能,向代表汇报了对建议的办理意见、计划和打算,经过面商代表对拟办理意见表示认可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耕地流出整改多为山地,无机耕路,无水浇条件,农户不愿意耕种,再次出现闲置及撂荒”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该问题客观真实存在,将对耕地保护造成负面影响,减少农民收入。

二是关于“村委会统一流转农户的土地,并进行规划整理,完善机耕道路,抽提水灌溉设施,引进规模种植大户,适当提高土地流转租金,收取资源占用费,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计划,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该计划措施有利于解决耕地闲置及撂荒问题,改善土地生产条件,提高土地价值,既给农户带来了土地租金收入,又为村集体创收,实现农户和集体“双赢”,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赞成支持该计划。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市政府高位统筹,市级相关部门在土地流转、土地整理、机耕道路和抽提水设备管网建设方面给予支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是2009年市委、市政府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出台了《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意见》(安发〔2009〕11号)文件,制定了对农村土地流转出租方、承包方奖励政策,后因政府财政资金困难,仅实施2年。经咨询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省、昆明市、安宁市对于农村土地流转方面没有相关的奖励扶持政策。

二是根据国家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基本要求:1.项目区需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2.原则上用于粮食生产,不支持经济林果产业;3.连片规模建设,单块连片面积不低于300亩,单个项目不低于1000亩的情况。当前国家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项目政策,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已将2019年以前(不含2019年项目)建设标准不高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列入改造计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片区实际需求,逐年实施提质改造建设工程,提升片区农业生产基础保障水平。五岳村委会已于2020年实施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属2019年项目,目前不能申报改造计划。下步,在符合政策要求下,市农业农村局将积极争取将五岳村委会耕地列入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计划。

三是建议五岳村委会认真对建议中“村委会统一流转农户土地,进行整理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引进种植大户,收取业主资源占用费项目”充分进行论证和可行性分析,以项目争取扶持资金的原则和方式,积极向农业农村、市委组织、文旅、供销等部门申报项目扶持资金,多方筹措资金落实项目建设。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