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234号建议的答复
施学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生产粮油种植补助的建议》(第74234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牵头的办理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建议办理的相关要求,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积极与您线下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建议背景和您的具体想法,以便更好地回应您的期待和要求。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建议中“由于地处山区,基本农田规模较小,难以实现机械化生产,劳动力成本较高,就以种植水稻每亩成本计算需要1000元左右1亩,其中种子需要50元、农药化肥150元、耕田150元、栽秧400元、收割150元、中耕管理100元;按照常规产量550千克1亩,按照谷子价格3元1千克,亩产值1650元,利润较少,周期较长,如遇到天灾或者病虫害高发年份,还会出现亏损状态”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粮食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国运民生的“压舱石”。农民种粮积极性是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的基本保障,进一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也是我们在农业工作中需要进一步重视的方面,对我们推进农业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为了提高农民种植粮油的积极性,建议对粮油种植户进行适当补贴,稳定粮油生产”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认真落实粮油生产各项保障措施
2025年年初制定出台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2025年粮油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25〕6号),为抓好2025年粮油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一是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5年,上级拨付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17万元,2025年4月29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安宁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安农通〔2025〕14号),目前正在开展此项工作,预计6月30日前将补贴发放到农户手上,通过实施耕地地力补贴政策,引导农民综合实施科学轮作、秸秆还田、农机作业、科学施肥、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耕地保护举措,稳定提升耕地质量,夯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
二是扩大种植保险投保面积。扩大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种植保险投保面积,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2025年云南省财政厅等部门正式印发《推进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加强农业保险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农业保险“1+6”一揽子政策,发展多层次的农业保险,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承保理赔;认真落实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政策,从而提高保险保额。
三是认真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根据《安宁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大力度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加强政策执行力度,围绕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着重补短板、提单产、促增收、优服务等方面,积极开展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示范推广、农机培训、机收减损技能比武、农机技术服务保障等工作,在实现绩效目标的同时较好完成农业生产农机具及农机技术的推广服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农业绿色发展的补贴需要,重点支持山区和半山区产业适用机具的补贴需要。
四是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把粮食生产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健全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推动全市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持续推广高产、优质、抗病、抗逆、广适等特性的粮油新品种,开展好粮油作物新品种及新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加快高性能播种机、植保无人驾驶等智能装备的普及推广,加强农机服务,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民使用农机的积极性,实现全市粮油作物均衡增产。2025年截至目前,结合病虫害统防工作开展了油菜飞防3000亩,计划水稻飞防500亩;向作为玉米高产创建示范样板的温泉街道甸中、官庄两个村委会的种植户实施了玉米种子补助;结合2025年玉米化肥控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项目,向作为示范区的县街街道山口村,禄裱街道禄裱村、白邑村,温泉街道邑尾里村的种植户实施肥料补助,补助标准为170元/亩。
(二)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吸纳您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粮食生产激励措施,加大对粮食生产主要街道财政资金投入,并督促各街道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用好用足中央和省级资金,推动出台我市相关扶农惠粮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市粮食安全保障水平。一是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相关工作的落实,最大程度发挥使用效用,稳定农民种粮收益预期,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进一步巩固耕地抛荒撂荒整治成果,全面摸清抛荒地底数,加强撂荒地动态管理。并把抛荒地整治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持续推进全市抛荒撂荒治理工作;三是落实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继续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及时跟进落实国家有关支农惠农政策,确保落实政策不走样,将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到农民手中;四是强化农业金融保险扶持政策。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传,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
最后,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支持。敬请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