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166号建议的答复
潘向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乡居民安葬问题的建议》(第74166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5月29日在县街街道办事处,邀请县街街道办负责社会事务工作的同志一同参与面商,并填写《安宁市人大代表建议面商登记表》。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建议市委、市政府在经营性公墓中,划定一定区域来解决城镇低保、城镇无业人员等困难群体骨灰安葬问题。县街存在的问题,考虑就近参照农业人口政策在本街道公墓解决。二是建议市委、市政府研究对城镇低保、城镇无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出台优惠补助政策,个人承担部分在五千元左右为宜。三是建议城市公墓效仿农村公墓,依次使用,不再有价格高低进行选择。认真核算成本,明显降低城市公墓收费标准。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反映的问题切实存在。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为深入推行殡葬改革,安宁市凤凰山公墓积极响应国家殡葬改革政策,为满足困难群众“老有所安、老有所葬”,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于2022年为全市社区下岗失业、无业人员,无主无名及社会困难群众无力承担安葬费用的人员开发低价位的树葬、壁葬、花台葬等墓穴4000多塚。《安宁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经2015年3月18日安宁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5年5月1日施行,对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人员的界定范围与现实需求有出入,市民政局将结合当前专项行动开展,根据上级政策法规的规定,通过会议、听证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行管理办法的修订。计划解决。
二是安宁市凤凰山公墓于2022年为全市社区下岗失业、无业人员,无主无名及社会困难群众无力承担安葬费用的人员开发低价位的树葬、壁葬、花台葬等墓穴4000多塚并投入使用,针对此类情况除按照规定享受殡葬惠民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节地生态安葬奖励1000元。目前,安宁市凤凰山公墓结合实际探索拟开发新建城市公益性生态安葬墓区(5亩),为安宁市辖区内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殡葬兜底服务,因地制宜创新和推广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已解决。
三是经营性公墓收费是为了维持公墓的日常运营和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公墓的环境整洁、安全等保障,提供不同档次和风格的墓位,也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以及满足群众对殡葬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市民政局指导安宁市凤凰山公墓建立健全公墓建设运营成本核算等机制,提高中低价墓穴价位比例,已将原有的29种墓型调减至17种,增加价格3万元以下的墓穴至9种,墓位价格与昆明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以促进殡葬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已解决。
安宁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