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第74156号建议的答复
尹玉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老年幸福食堂运营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主要开展情况
市民政局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安民〔2025〕9号)文件,成立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细化办理工作任务,做到每一个代表建议对应一个具体承办人员。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市政府及民政部门对农村老年幸福食堂的运行问题专题调研,每季信首月按前季度就餐人数预付一半补助资金,次季度首月核发剩余补助助资金,核定工作人员按用餐人数和送餐人数每月核发一次。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健全资金核拨制度。安宁市民政局结合实际情况和资金管理要求于2024年底印发了《安宁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核定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民〔2024〕10号)《安宁市老年幸福食堂老年人用餐服务补贴审核办法》(安民〔2024〕20号)两个制度性文件,建立老年食堂补贴资金村社区初审、属地街道复审、民政抽查三级审核制度,并规定老年食堂按月申报补助资金,实行按月核定,按季度核拨。二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印发《安宁市养老服务单位分级分类指导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安民〔2024〕18号),明确各食堂建设、运营及管理主体责任,形成老年食堂长久运营合力。三是当前资金核拨情况。截止目前,安宁市民政局根据各老年食堂申报情况,已将老年食堂相关补助经费按规定审批至2025年1季度,后续将同样按照规定审批核拨相关资金。安宁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