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171号建议的答复
王利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安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特殊人员无人继承遗产的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建议》(第7417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切实帮助基层解决无人继承遗产管理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问题。市民政局于5月26日,邀请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就无人继承遗产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细分各单位职能职责,共同商定处理意见。5月29日,市民政局联合各协办单位至金方街道进行人大代表建议面商,经面商,初步确定由市民政局、市法院、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联合拟定《安宁市无人继承遗产协同管理工作机制》,争取从法律层面对基层面临的困境出具规范性指导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针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特殊人员无人继承遗产工作中面临着有法可依,但无具体操作指导的困境。经研究核实认为,由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法院等相关单位,联合拟定《安宁市无人继承遗产协同管理工作机制》,为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置提供更加便捷、可操作的方案。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目前,市民政局已拟定初稿,发至市法院、市司法局从专业角度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积极与市法院、市司法局进行对接,争取尽快拟定《安宁市无人继承遗产协同管理工作机制》,打通无人继承遗产处置路径。
安宁市民政局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