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第七届第四次会议第07040073号提案的答复
李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宁市农村污水收集治理能力建设的建议》(第0704007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提案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牵头的提案办理工作小组,并明确了提案办理的相关要求,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积极与您线下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提案背景和您的具体想法,以便更好地回应您的期待和要求。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各街道存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仍待完善、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发挥效能不高、设施运维不到位等共性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反映情况属实。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进一步加强安宁市农村污水收集治理能力建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强化厕所管护。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安宁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后续管护办法(试行)》,加强安宁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后管护工作,不断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既有工作成果,确保农村改厕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及时到位,避免重复改造和出现环境污染问题;二是“三模式”推进农村厕所粪污综合利用。安宁市在鼓励农户对农村户厕粪污自主清掏,就近、就地堆肥还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进行本土化、适用化调整,形成了“分散储粪、便民利民”、“集中储粪、服务产业”和“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等有效的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利用模式。
(二)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相关行业规定(规范),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安宁市 2023 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及《关于加强养殖环节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并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有效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二是鼓励支持规模养殖主体实施圈舍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不断提高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综合利用率,2024年全市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利用率达98.45%;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三)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在全市9个街道64个村(居)委会全面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改善村庄生态环境,目前,安宁市已建立保洁制度并纳入村规民约的自然村覆盖率达100%。
(四)推进污水工程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期)项目剩余未建的29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五)强化污水设施运维管理保障。严格贯彻落实《安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考核机制,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客观评估设施运维成效。同时,积极主动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运维资金,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六)深化污水治理业务指导培训。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系统开展各街道业务培训,围绕 “三基本” 标准(即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基本达标、处理设施基本正常运行、处理后水质基本达标),详细讲解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技术要点及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规范,切实提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业化水平。
(七)严格问题整改督导。对照云南省、昆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检查要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建立问题设施清单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定期开展 “回头看”,督促各街道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设施及时整改到位,持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能。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