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第七届第四次会议第07040156号提案的答复
张籍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民合作社管理发展 的建议》(第07040156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提案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农业发展研究中心参与的办理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积极与您线下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提案背景和您的具体想法,以便更好地回应您的期待和要求。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一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二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发展能力不强问题;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人才滞后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反映情况属实。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完善章程制度”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如下:市农业农村、市供销、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继续联合加强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修订、完善章程,在示范社申报中强化对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规范的审核。
(一)强化制度约束。2018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4号,发布了修订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2年6月30日,根据《云南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的任务清单》(云农办〔2020〕1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的《云南省“十四五”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发展规划(2021-2025)》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安宁市县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省、州市、县四级示范社联创工作,引导、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县级示范社积极性,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安宁市实际,制定了《安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奖励扶持实施方案(试行)》(农通〔2022 〕29号);2024年4月26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组织、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修订、完善章程的通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提供给范围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并组织对照示范章程修订、完善自身章程,使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明晰集体、社员股权和利益分配办法,加强社务公开,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全面规范组织和行为。
(二)提供专业服务。为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和发展,安宁市供销联合社积极对接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注度,牵头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清理整顿;市供销联合社为农综合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专业会计核算业务、税收申报、年度所得税汇算、代开发票、营业执照年检、社员增减变更、建立合作社数据库等业务。
二是关于“建议用活利好政策”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落实补助资金。安宁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不含市本级部分)的通知》(昆财农〔2023〕200号)《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昆财农〔2024〕102号)政策要求,经筛选,对安宁婧钰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个示范社,实施项目建设补助共26万元。
(二)服务合作社发展。安宁市供销联合社一方面为便于自然人开展开票业务,今年计划在八街供销社设立开票点,由供销社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办会计根据各家合作社实际情况,积极主动与其税局人员对接,沟通了农产品归类、成本发票、进项税抵扣等业务咨询及注意事项,为合作社节省不必要支出;另一方面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系和管理责任到人,各责任人每季度上门服务不少于1次,及时将最新的发展扶持政策、税收政策、各类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条件等传递到合作社。截至目前,有24家合作社获得了“三社融合”1500余万元的信用贷款支持,因财政资金紧张,16家合作社近24万元“三社融合”贷款贴息资金暂未发放。
三是关于“建议强化人才支撑,开展多层次培训,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和安宁市供销联合社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相关培训。”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安宁市农业农村局近年来开展培训情况
1.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组织社员参加培训,提高生产技术和科学素养,培养个体农户的合作意识。2022—2024年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合作社社员共参加云南省“耕耘者振兴计划”、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提升培训5场,培训社员18人,培训把互联网思维、数字化工具带入了培训中,通过政策与案例结合的宣讲,让学员更能深刻体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与法规、农产品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化新模式发展等理论知识,促进了学员从知道到行动的思想转化。
2.分层次开展农民培育工作。一是持续做好冬春农民大培训,2025年已开展线上线下培训19场次,培训人次达946人,发放资料2163份。二是不断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质效,2024年培育高素质农民201人,计划2025年培育150人;三是认真选育乡村各类带头人,2022—2024年已选育产业“头雁”14人参加中央、省级培训,2025年计划选育5名以上产业“头雁”;四是强化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乡村工匠培育,2025年底累计培育认定农村致富带头人300名,乡村工匠超60名。
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将不断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提升服务效能,选聘5名“田秀才”“土专家”为特聘农技员,2025年已对特聘农技员开展2次业务培训;2024年对50名农技推广人员进行能力提升培训,2025年将根据上级安排再培训一批。
(二)安宁市供销联合社近年来开展培训情况
1.主动对接协调安宁市税务局在八街开展了2期农民合作社税收政策业务知识的培训,重点围绕农产品增值税、农产品进项税抵扣政策、开具农产品发票注意事项、虚开发票的违法处置等方面的内容对合作社进行了培训讲解,并现场答疑解惑。
2.充分利用培训契机,加大涉农政策宣传,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科技知识培训3期共计428名人员。在每次培训过程中,安宁市供销联合社都将当前的合作社税收知识、“三社融合”贷款办理及扶持政策、各类合作社示范社的创建条件等融入培训内容,促进了合作社更深入了解各项涉农政策,为帮助其顺利发展做出有效指引。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