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4-2025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宣传及办事指南
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4〕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9号)、《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2025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5〕3号)等文件通知要求,2024年至2025年安宁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
(一)企业招用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2025年1月1日起,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招用2025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
高校毕业生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需先提出申报。
二、补助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
同一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历年身份信息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三、申领流程
符合享受条件的单位可到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窗口或在“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办理。
单位到失业保险窗口办理需提交《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附件1)和《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花名册》(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对存有异议的,需要单位提供被录用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对审核通过的单位,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按程序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将补助发放至企业确认的对公账户。
四、申领时限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经办机构将不再受理。
五、温馨提醒
企业应依法如实申报,并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条件,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71-68690687
办理地址: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科(政务服务中心4楼406室)
附件:1.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
2.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花名册
附件1.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