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安宁市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9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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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安宁市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资金安排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2025年7月29日—8月7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组织实施。
监督部门:市纪委监委
监督电话:0871—68690636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关于分配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