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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508-101446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8-21 16:15
名 称: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太平新城街道村(社区)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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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太平新城街道村(社区)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25-08-21 16:1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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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太平新城街道村(社区)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购买服务内容:限期完成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或延伸至离任后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4个社区及55个村(居)民小组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对涉及59家单位组织的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债权债务及投资管理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集体经济强村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及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开支使用情况,重大投资及投资效益情况,民主监督管理情况,其他情况的审计,形成《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明确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提供问题清单及整改跟踪。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16万元,从财政预算经费中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供应商和派出人员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5.供应商需承诺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对审计过程中获取的村集体财务数据、干部个人信息等严格保密,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需提供独立性声明,确保与被审计对象无利益关联(如控股、管理关系等);6.不允许分包、转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

  联 系 人:杨玉兴 联系电话:0871-68633879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