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第七届第四次会议第070400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1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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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娅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辅助生殖医疗保障的建议》(第07040054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是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按照云南省、昆明市有关工作的安排,云南省原“B超下采卵术”等20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已规范整合为“取卵术”等16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将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在门诊使用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给予最高3000元的补助,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在门诊使用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5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截止2025年5月31日,共有5名参保人到安宁市医保局窗口申报辅助生殖医疗费用补助,补助费用合计15000元,切实的减轻了参保人的生育负担。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希望今后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医疗保障工作。
安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毅,0871-68788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