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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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昆明市决策部署,拟定本地区自然资源管理的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开展“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论证及上报审批实施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拟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4.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6.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修编和实施自然资源开发整治规划、发展规划,组织全市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评测、更新,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和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7.严格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8.负责安宁市域内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行政许可文件的报批、报审及核发。负责安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用地、建设工程、道路、管线及其他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和审批;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原有建筑物改造、外装饰项目规划管理和审批。
9.负责指导各街道、各管委会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耕保科、建设工程管理科、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权益科、地矿与环境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耕地保护机制更加健全。网格化管理引领耕地保护工作谱写新篇章,实现对耕地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完成了全市81个村居委会371个村居民小组耕地保护及永久基本农田公示宣传牌安装并投入智慧国土APP试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占补平衡改革配套政策文件。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落地见效,坚持“以补定占”,将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补充耕地指标和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将各类对耕地的占用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组织编制完成《安宁市山地城镇规划管理指导意见(修订)》,形成了符合安宁市城市发展实际的规划技术准则。高质量编制安宁市辖区范围内48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三)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科学合理利用废弃矿山,有效实施生态修复任务,积极与矿山企业签订了生态修复责任状,完成生态修复年度目标2300亩。全面完成中央和云南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投诉问题整改,办结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交办投诉问题9件,调查处理率达100%。
(四)党建+矿山生态修复作用进一步增强。成立生态修复党建联盟,助力绿美安宁建设。与市纪委、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检察院及矿山生态修复党建联盟成员企业在县街街道安宁泰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白泥山磷矿矿区开展“党建联盟聚合力 共建绿美新安宁”植绿护绿活动,有效绿化了矿山生态环境,提高了党员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保护生态平衡的责任感。
(五)资源要素供给全面提质增效。2024年共获批土地面积共计4801.90亩。完成土地供应166宗7007.57亩。实现土地基金收入31.62亿元。切实保障了第四污水处理厂、冶金-先进装备制造及环保产业园、粤商产业园、公铁联运进场道路、职教园区、中央民大附中地产项目用地。举办安宁市土地推介会,推出34宗约2748亩优质商业住宅用地,为企业提供公开、透明的拟出让土地信息,降低企业拿地成本,提高项目落地速度。上线“安宁土地超市”小程序,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推介模式,确保全市可供利用的工业用地、商业住宅用地及时公开发布,供更多企业选用。
(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积极推动落实一般不动产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目标任务。对企业不动产登记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和企业专窗进行优化,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1个工作日或当日办结。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办理流程及时限进行优化,完成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共19个工作日。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建设,推行水电气信与不动产转移登记同步过户。深入推行不动产带抵押转移登记过户新举措,5月份已实现全省县级首笔跨行不动产带抵押转移登记过户,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拿地即开工”举措,出台联审联批方案,实现试点项目“四证齐发”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3,187,087.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175,939.48元,占总收入的99.9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148.10元,占总收入的0.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742,178.55元,增长80.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735,570.50元,增长80.62%,主要原因是安宁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专项资金增加25,005,431.00元;减少安宁市2021至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12,340.00元及其他项目1,257,520.50元;其他收入增加6,608.05元,增长145.55%,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增加收到返还2021年党费3,702.40元;收到自然资源局春节困难党员慰问费600.00元;收到返还2023年党费6,845.70元,上一年收到返还党费4,540.0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4,054,772.42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6,520.45元,占总支出的33.77%;项目支出35,798,251.97元,占总支出的66.2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920,456.14元,增长68.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3,067.81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116,222.00元、培训费减少4,065.00元、福利费减少7,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8,6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630.90元、工会经费减少1,800.00元、邮电费、差旅费减少931.69元;项目支出增加22,183,523.95元,增长162.94%,主要原因是安宁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专项资金增加25,005,431.00元;土地矿产执法经费减少406,400.00元;安宁市县街街道石庄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专项资金减少1,462,755.63元;减少不动产权籍批量补充调查专项资金800,000.00元;安宁市八街街道枧槽营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专项资金326,106.85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自然资源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56,520.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85,444.89元,占基本支出的95.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1,075.56元,占基本支出的4.77%。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84,951.54元/年,公用经费支出人均9,266.76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798,251.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无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及记三等功公务员表彰奖励经费13,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及记三等功公务员表彰奖励,提高工作人员效率,调动工作积极性;
2.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工勤人员奖励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我部门2位荣获嘉奖人员奖金,激励单位人员担当作为;
3.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我部门2位荣获嘉奖人员奖金,激励单位人员担当作为;
4.遗属生活补助专项经费7,176.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5.追加遗属生活补助调标经费4,614.98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6.安宁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专项资金33,005,431.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7.2022年度党费返还经费1,809.40元,主要用于退休支部“离岗不离党.余热践初心”活动;退休支部购买理论书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8.退休党支部工作专项经费11,16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退休支部工作补贴;
9.2021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补助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宁市小桃花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设计费;
10.土地矿产执法经费3,600.00元,主要用于每年把安宁市辖区内,发生变化的地块经实际调查后,按照实际用途做变更,变更数据库经部审核下发成果后,提交各级政府部门使用;
1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专项经费99,000.00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
12.安宁市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专项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安宁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项目技术服务费;
13.2024年省级卫片执法补助经费123,360.00元,主要用于安宁市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技术服务项目;
14.批而未供处置工作专项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2024年历史批而未供梳理上报技术服务费;
15.安宁市八街街道枧槽营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专项资金877,023.54元,主要用于开展提升现有耕地质量、将旱地改造为水田(提质改造),以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耕地相结合方式落实占补平衡工作,缓解耕地占补平衡保障不足的矛盾;
16.2024年云南省卫片执法补助经费36,800.00元,主要用于安宁市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技术服务费;
17.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经费95,777.00元,主要用于做好2024年不动产登记工作,更好地做好营商环境和便民利民;
18.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专项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安宁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和原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运维服务费;
19.信创工作经费179,900.05元,主要用于购买信创电脑;
20.打击矿产资源违法鉴定经费520,000.00元,主要用于违法采矿司法鉴定费;
21.追加2024年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鉴定经费140,000.00元,主要用于违法采矿司法鉴定费;
22.安宁市矿产资源管理专项经费49,500.00元,主要用于安宁市2023年省级绿色矿山申报第三方评估技术服务费;
23.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补助经费181,6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形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常态化,提升群测群防能力;
24.2024年群测群防员补助经费32,00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有效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发生导致的生命财产损失,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能力;
25.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方案技术审查服务单位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规划方案技术审查》服务工作合同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70,508.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13%。与上年相比减少1,285,581.78元,下降6.02%,完成年初预算的88.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优秀公务员嘉奖;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年中追加预算支付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及记三等功公务员表彰奖励经费。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3,463.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2%,完成年初预算的80.9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正常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98,56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完成年初预算的87.48%主要用于我部门职工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正常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4,701,148.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5%,完成年初预算的90.60%。主要用于市自然资源管理行政机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项目经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50,2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我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及公积金基数正常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3,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完成年初预算的35.60%。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补助经费600,000.00元,决算支出2024年地质灾害群防群测补助经费96,000.00元,2024年度地质灾害和矿山越界开采疑似图斑核查97,600.00元,2024年度气象服务合作协议费20,000.00元。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7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7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部门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项目用地报批等应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1,075.56元,比上年减少270,109.59元,下降23.6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116,222.00元、培训费减少4,065.00元、福利费减少7,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8,6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630.90元、工会经费减少1,800.00元、邮电费、差旅费减少931.69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5,655,204.61元,其中,流动资产5,240,347.32元,固定资产382,014.2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2,843.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9,809.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34.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077.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677.05元;政府采购工程无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077.0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5,077.0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地质、矿产实务资料和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并提供社会公益展览和服务,自然资源知识普及,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三、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支出。
四、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8100362401111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