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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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指导全市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和草原法律事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四)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六)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八)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九)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十)指导安宁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和管理。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防火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 昆明市人民政府双河磨南德水源林保护区安宁管理处;
2.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温泉国有林管理站;
3.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4.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设计队;
6. 安宁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监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中昆明市人民政府双河磨南德水源林保护区安宁管理处、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温泉国有林管理站、安宁市林业和草原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设计队、安宁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监测中心不单独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7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4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超编8辆。主要原因是超编车辆8辆均为森林防火用车,其中有3辆为街道使用车辆,虽在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核算,但不在我单位编制内;另有2辆消防运兵车、3辆消防运水车为特种车辆,虽在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核算,但不在我单位编制内。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定不移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底线筑牢。深入汲取“4·13”、“5·06”两起森林火灾教训,不断完善森林防灭火机制和体系。一是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第一防线”不动摇。以踏青扎堆、采摘旅游和入山作业等人员为重点人群,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短信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短视频平台等网络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林区防火的重要性。开展“火源不入林,安宁更魅力”专项治理行动,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二是始终坚持把隐患排查作为“重中之重”不动摇。紧紧盯牢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不放松。深入排查当前防火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紧盯电力线路隐患排查、林区公墓周边、风景区、农家乐等重点部位,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力求隐患应改尽改。三是始终坚持把应急处突准备作为攻坚打赢来抓实。继续细化处置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到职责明、任务清、处置快。强化应急值守,严明值班值守纪律,严禁值班不在位、在位不履职的行为。打通地方专业队组合作战脉络,提高以水灭火与常规装备协同作战能力。打通快速处置通道,提升信息通联、防火公路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强化土地卫片执法和耕地流出整治。聚焦耕地保护,严格耕地保护红线,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对耕地流出图斑进行林业数据核对,配合指导好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耕地、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划定以及耕地“进出平衡”,对不能整改为耕地的将图斑告知自然资源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同时,指导和监督好各街道办事处新流入耕地图斑,对违法占用林地和滥伐林木的行为及时制止,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好涉林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三)持续盘活森林资源壮大林业经济发展空间。锚定盘活林下经济与提升森林质量双重目标,完成不少于10000亩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加强森林抚育管护,盘活林下种植、养殖,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抚育稀疏林木等方式,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提升森林质量,成功举办2024年森林生态产品博览交易会,助推乡村振兴。
(四)全力以赴助力地方经济建设。一是推进林地占补平衡。对项目占用林地,按照“占补平衡、占一补一”的原则,结合林业生态建设异地造林、公路沿线面山和无主矿山恢复,积极做好林地征占用异地造林工作,确保2024年项目用地审批顺利开展。二是精准对接精心服务。扎实做好全市重点项目使用林地报批服务工作,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对接,全面梳理掌握项目涉林需求,建立动态需求台账,指导依法科学使用林地,协助规范准备卷宗材料,简化流程,缩短办结时间。深入推行“预约办”、“高效办”,践行昆明、安宁两级“双预审”制度,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由我市对项目选址、用地规模合理性进行预审查,指导项目合理选址、优化布局。协调昆明市林草局,提前对正在公示期的报件进行材料预审和项目现地查验。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8,291,438.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144,304.06元,占总收入的99.81%;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47,134.40元,占总收入的0.1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893,659.85元,下降13.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868,606.43元,下降12.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温泉青龙森林火灾扑救经费3,568,606.43元、2023年政府性债务项目工程款专项资金7,300,000.00元;其他收入减少1,025,053.42元,下降87.4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滇中新区拨入2023年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前期工作经费400,000.00元、安宁市禄脿建筑公司交来植被恢复费用63,159.62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拨入火灾保险赔款506,980.00元、2023年异地造林项目前
期经费54,913.8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8,332,601.68元。其中:基本支出57,856,716.92元,占总支出的73.86%;项目支出20,475,884.76元,占总支出的26.14%;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361,293.85元,下降15.4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91,067.22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年中其他人员增加及社保及公积金基数上调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5,252,361.07元,下降42.69%,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温泉“4.13”青龙“5.06”森林火灾扑救经费支出3,802,683.21元、2023年政府性债务项目工程款专项资金7,300,000.00元、2021年度森林防火装备采购专项资金1,495,677.86元、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1,104,000.00元、2022年林业产业专业展会补助资金1,000,000.00
元、2021年高速公路绿化美化补助资金5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856,716.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143,981.85元,占基本支出的98.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2,735.07元,占基本支出的1.23%。人员经费人均支出为73,609.05元/年;公用
经费人均支出为17,383.78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75,884.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3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资金500,000.00 元,主要用于建设森林资源管护站,做好安宁市天然林资源管护工作。
2.2023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460,682.00 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高森林质量,发挥森林生态效益。
3.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嘉奖经费7,500.00 元,主要用于对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给予嘉奖。
4.2023年考核优秀公务员嘉奖经费4,500.00 元,主要用于对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3名公务员给予嘉奖。
5.2023年森林防火市级配套补助资金26,000.00 元,主要用于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
6.2023年天保工程及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880,970.00 元,主要用于安宁市省级公益林329,370.00亩的管护和补偿工作。
7.2023年中央财政第三批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地方公益林管护资金1,810,000.00 元,主要用于安宁市天保区集体所有的地方公益林60.31万亩的管护工作。
8.2024年春节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1,100,000.00 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妥善解决农民工人欠款问题,支付2024年春节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款150万元,促进社会稳定。
9.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资金99,000.00 元,主要用于查清安宁市草原有害生物发生及危害情况。
10.2024年度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追溯工作经费5,600.00 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林产品质量,保障消费安全。
11.2024年森林防火市级配套补助资金118,000.00 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依法依规使用市级防火经费,做好队伍建设保障工作。
12.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40,000.00 元,主要用于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人防能力,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13.2024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874,700.00 元,主要用于安宁市2024年省级公益林329,370.00亩补偿和管护工作,保障护林员工资和服装,做好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工作。
14.安宁赴黑龙江开展森林防灭火学习考察经费87,355.00 元,主要用于安宁考察组一行10人于2023年8月22日至8月26日,赴黑龙江(加格达奇林业局、漠河林业局)、吉林(吉林市林业局、桦甸市金沙林场)开展森林防灭火学习考察工作。
15.安宁市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人员经费部门预算经济科目调剂被服费经费120,490.00 元,主要用于保障队伍装备。
16.安宁市林长制建设专项经费55,356.00 元,主要用于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促进单位正常履职。
17.安宁市禄脿建筑公司委托林草局植被恢复资金63,159.62 元,主要用于代为恢复安宁市禄脿建筑公司破坏林地。
18.东川拨森林火灾扑救增援补偿经费45,000.00 元,主要用于完成划拨森林火灾扑救增援补偿经费至八街街道。
19.罚没收入成本支出经费100,000.00 元,主要用于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查处涉林案件,保护森林资源。
20.离退休党支部专项工作经费5,852.00 元,主要用于订阅党报党刊,增加离退休党支部书籍。
21.林草部门履职专项经费480,000.00 元,主要用于开展物业管理和法律顾问工作,提高部门履职能力。
22.林业和草原病虫害监测防治专项经费99,999.93 元,主要用于2024年安宁市境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3.禄劝拨森林火灾扑救增援补偿经费30,530.00 元,主要用于完成防火设施设备的采购。
24.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专项经费400,000.00 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监测,掌握森林、草原、湿地的动态变化,核查存在图斑,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的增长提供决策依据,保护自然资源。
25.森林草原防火督查检查工作经费85,599.18 元,主要用于2024年森林防火督查工作,下沉基层查缺补漏。
26.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3,288,971.03 元,主要用于根据《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安森防指〔2023〕16号)文件精神,通过保障街道临时巡山堵卡人员管护补助经费、涉村(社区)防火保证金和火灾有奖举报经费等人员经费;使用28套视频监控系统、森林防火指挥系统(防火通)、卫星电话、信息化指挥中心等防火设施;修缮防火公路经费;购买水桶、水带、大衣、保温壶、服装、靴子、帐篷等防火物资;使用全市通电瞭望台和开展防火宣传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在2024年下防得住的决心,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的人民战争,努力实现连续第三年不发生森林火灾的目标任务。
27.森林火灾保险专项资金97,212.80 元,主要用于对我市的133.14万亩林地进行保险。
28.上级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资金382,463.20 元,主要用于完成92.77万亩公益林、31.94万亩商品林投保工作。
29.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35,200.00 元,主要用于安宁市3.68万亩国有林管护工作,实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
30.县街街道小红祥湿地建设经费641,400.00 元,主要用于通过县街街道小红祥湿地的建设,加强安宁市湿地建设,修复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
31.信创工作经费129,900.00 元,主要用于替换20台信创电脑,提高部门办公设备安全性。
32.遗属生活补助经费56,436.00 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遗属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保障好遗属权益。
33.宜良拨森林火灾扑救增援补偿经费44,008.00 元,主要用于完成新入职队员被服的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402,904.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4%。与上年相比减少5,466,712.84元,下降6.68%,完成年初预算的97.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专项工作经费5,85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党支部专项工作经费5,852.00元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1,78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完成年初预算的83.3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869,700.00元、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764,870.06元、单位缴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320,774.30元、遗属生活补助支出56,43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有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7,890.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完成年初预算的82.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92,509.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56,366.69元、重特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014.6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有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95,8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完成年初预算的95.83%。主要用于天然林管护经费支出695,882.00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支出5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71,731,381.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9%,完成年初预算的98.12%。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维护支出51,180,014.26元、林草部门履职和林长制建设支出764,611.00元、事业单位运行维护支出3,263,349.73元、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支出2,210,000.00元、公益林管护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9,755,670.00元、涉林案件司法鉴定费支出100,000.00元、重点区域松材线虫病检测检疫支出99,999.93元、森林防火工作支出3,878,060.21元、森林火灾保险保费支出479,67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0,1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完成年初预算的91.5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700,11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有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8,500.00元,决算为277,6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616.00元,增长2.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决算为27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500.00元,决算为7,61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4%,完成年初预算的41.1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61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6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7,61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8,500.00元,支出决算为277,6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616.00元,增长2.8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决算为2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500.00元,决算为7,6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61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6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7,61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贵阳林业局赴安宁考察学习森林康养产业情况、接待法国外宾赴安宁考察学习森林消防情况以及接待招商引资林业碳汇项目合作企业赴安宁考察投资产生公务接待费7,616.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护林防火、森林核查、涉林行政案件办理、征占用林地核实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贵阳林业局赴安宁考察学习森林康养产业情况、接待法国外宾赴安宁考察学习森林消防情况以及接待招商引资林业碳汇项目合作企业赴安宁考察投资共计3批次58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2,735.07元,比上年减少147,980.77元,下降17.1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0,737.16元、电费240.00元、手续费10.80元、邮电费11,874.73元、差旅费13,172.78元、培训费11,880.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15,840.00元、福利费111,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66,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679.6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81,354,670.59元,其中,流动资产37,497,018.92元,固定资产43,481,936.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75,715.0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30,446.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11,748.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5.23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4项,账面原值256,52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5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用于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界定的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的支出,根据林地权属实行不同补偿标准,包括管护费和补偿费两部分,补偿费的标准为10.00元/亩。
三、林业防灾减灾:反映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四、公益林:也称生态公益林,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和灌木林。
五、占用林地:全民所有制单位因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的需要,依法使用全民所有制的林地。
六、征用林地:全民所有制单位因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的需要,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林地。
七、封山育林:是在封禁措施保护下,利用林木天然更新能力,使原来森林植被正遭破坏的迹地恢复起来,有时也采取一定的人工辅助措施。是我国广大林区根据资金、劳力等条件不足,森林本身可以自然繁衍更生的特点,而采取的一种营林方法。
监督索引号53018100262701111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