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 (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维护服务(2026年度)
购买服务内容:1.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结合上级部门最新监测要求及工作实际,对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监督。2.提供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日常管理服务,定期对安宁市政府网站服务器进行巡检,及时响应用户故障申告,处置各类应用和网络故障。应急响应,重保及网站技术故障处理。提供网站日常技术维护、栏目页面调整,专题建设等服务。3.对安宁市政府网站无障碍及适老化系统进行年检升级维护工作,满足网站监测及服务要求。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30万元,从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初预算经费中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
联系人:吕 鑫 联系电话:0871—68710880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