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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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做好统筹、协调和管理土地收储及前期开发整理,调控土地市场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编制年度土地储备与供应计划;编制土地储备项目的储备方案,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和开发方案;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并进行预决算;负责土地储备融资并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具备供应条件的土地储备项目督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土地交易机构适时组织交易的全市土地储备等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储备科,勘审科,供地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经营性的项目需征收土地的,需编制成片开发方案,方案最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后,方可实施土地征收工作。自2021年至今安宁市共获批11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年第一至六次、2022年第一至四次、2023年第一次),成片开发范围为3,893.4735公顷,成片开发区域为3,033.3390公顷。
安宁市2024年开展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1个,成片开发范围约159.5920公顷,开发区域约159.5920公顷,该方案为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草铺街道(草铺村、白土村、小石桥村、水井湾村)、连然街道(水井湾)、太平新城街道(小街)。目前该方案已通过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并已上报至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局党组会议通过后,转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专班开展审查工作。
(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组件情况
按照《安宁市2024年土地征地拆迁、报批、供应目标任务》文件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中心统筹开展11个城镇批次约2,491.4340亩土地新增建设用地组卷工作,按照市政府研究决定2024年开展的第四、五、八批次今年暂缓报批,剩余的8个批次1,642.9785亩新增建设用地继续开展组卷报批工作。2024年全年共计缴纳相关规税费15,726.573152万元,其中包含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2,988.3810万元,耕地开垦费139.948252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7,095.3504万元(为2023年已批准的部分批次),耕地占用税5,502.8935万元(为2021年、2022年已批准的部分批次)。
2024年度8个批次中第一、三、六、九、十一批次报卷已上报至昆明市自规局开展审查工作;第二、七、十批次正在开展组卷上报工作。2024年度取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复批准土地共计3,807.2250亩,为我市中老合作物流园安宁桃花村货运站国际陆港项目、中老铁路国际冷链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云铜锌业异地搬迁项目、安宁产业园区大龙山铁路专用线、云天化新能源材料前驱体450万吨项目、成杰新能源前驱体450万吨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及输送等项目的土地要素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划拨土地补偿协议签订情况
2024年共签订《安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补偿协议》150份,共计5,373.15 亩。其中涉及安宁中学太平学校小学部大屯东片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八景路延长线、500千伏草铺变电站改扩建工程、220KV安宁权甫变电站、安宁市人民广场公共人防工程 、安宁草铺片区生产用水水厂、云南省昆明市安宁至禄脿一级公路工程等多个项目。
(四)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截止目前,云南省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系统共完成131个项目6,544.078亩用地的收储及出库工作,为中老合作物流园安宁桃花村货运站国际陆港项目、中老铁路国际冷链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云铜锌业异地搬迁项目、云天化新能源材料前驱体450万吨项目、成杰新能源前驱体450万吨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及输送项目、公铁联运、祥丰项目、若辰能源和多个基础配套设施等项目供应工作做好前期保障工作。
(五)征地拆迁工作完成情况
1.联动各部门推进土地征迁工作,加快土地熟化。2024年签订《土地征地拆迁委托协议》15份,面积602.2852亩,并积极对接协调财政等部门,统筹拨付31个项目征迁资金(包括成本返还)60,990.250506元,其中:财政资金58,480.250506万元,履约保证金210万元,交运局拨付2,300.00万元。共完成16个征地拆迁项目1,814.2214亩土地征迁工作,联动街道、管委会核定报送112个地块6,895.92亩土地供应所需的征地拆迁及基础设施配套成本,为推进土地供应提供支撑。
2.跟踪土地征迁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2024年度,启动开展19个项目征迁资金审计工作,强化了征迁资金管理使用。
3.统筹推进征收前期工作。根据各产业项目推进用地需求情况,截止目前发布11个2,484.3195亩征收土地预公告,并联动街道、管委会、政法委及市政府等部门统筹推进土地现状调查、风险评估等土地征收工作。
(六)土地供应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分解明确目标任务,积极联动土地供应链涉及的部门,统筹加快土地供应工作。截止2024年11月26日,完成土地供应6,282.9亩,土地出让价款37.7663亿元。(其中:截止2024年11月26日出让地块21宗,面积:2,286.88亩,出让价款75,345.89万元;协议出让4宗30.68亩,价款603.9225万元;划拨89宗,2,054.34亩,划拨价款实缴131,070.2483万元)
2.完成昆明市下达的2,968.77亩的212%,价款12.05亿元的313%。完成安宁市2024年“争当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打造绿美春城,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竞赛土地供应收入考核,供应土地6,000亩的105%,完成土地基金收入31亿元的122%。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122,082,780.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2,082,780.5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3,683,978.47元,下降4.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683,978.47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项目款减少,具体情况如下:减少安宁城市更新改造大屯东片区项目(ANCB-2023L002地块)返还土地一级开发成本84,437,433.00元,祁家庄(江南.汉乐府)项目退出资金5,684,079.16元,大屯东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ANCB-2023L003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成本10,000,000.00元;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项目支出3,562,466.31元;本年度增加收到项目款:云南煤业能源环保搬迁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30,000,000.00元,安宁康宁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畜禽屠宰与深加工项目退出资金20,000,0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122,082,780.57元。其中:基本支出1,960,089.78元,占总支出的0.17%;项目支出1,120,122,690.79元,占总支出的99.8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8,683,937.61元,下降8.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4,505.26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长期聘用人员劳务费60,900.91元;本年较上年因职工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及根据安组调〔2024〕95号调出1人,安组调〔2024〕196号调入1人,导致减少人员经费22,026.64元,办公费减少12,836.94元,其他基本支出减少8,740.77元;项目支出减少98,579,432.35元,下降8.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支出项目款,具体情况为:较上年度减少安宁城市更新改造大屯东片区项目(ANCB-2023L002地块)返还土地一级开发成本84,437,433.00元,大屯东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ANCB-2023L003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成本10,000,000.00元,其他项目支出减少4,141,999.3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0,089.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11,499.78元,占基本支出的97.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59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48%。人均情况: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06,194.43元/年,公用经费人均2,699.44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0,122,690.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安财笺〔2024〕651号云南煤业能源环保搬迁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煤业能源环保搬迁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2.安财笺〔2024〕527号云南煤业能源环保搬迁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经费10,250,889.79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煤业能源环保搬迁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3.安财笺〔2024〕525号太平秋麟山庄国有土地收购项目拆迁补偿资金项目经费2,8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太平秋麟山庄国有土地收购项目拆迁补偿资金;
4.安财笺〔2024〕528号缴纳安宁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资金项目经费3,245,2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缴纳安宁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资金;
5.安财笺〔2024〕526号安宁太平光明坝小普河2020滇中军令状土地征地拆迁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太平光明坝小普河2020滇中军令状土地征地拆迁资金;
6.安财笺〔2024〕865号安宁市大屯东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ANCB2023L009号地块一级开发成本的资金项目经费9,116,688.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市大屯东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ANCB2023L009号地块一级开发成本的资金;
7.安财笺〔2024〕991号金云投拟用地二期项目征地拆迁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金云投拟用地二期项目征地拆迁资金;
8.安财笺〔2024〕1046号ANCB2024G003号拟供应地块(消防站拟用地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经费3,199,207.00元,主要用于支付ANCB2024G003号拟供应地块(消防站拟用地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9.安财笺〔2024〕1162号云南汇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国有土地收购项目补偿资金项目经费6,764,000.62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汇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国有土地收购项目补偿资金;
10.安财笺〔2024〕1214号康洁洗涤拟用地项目征地拆迁资金项目经费4,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康洁洗涤拟用地项目征地拆迁资金;
11.安财笺〔2024〕71号2021年度第七批城镇建设用地地块十四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经费8,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度第七批城镇建设用地地块十四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12.安财笺〔2024〕92号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征地拆迁资金项目经费1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征地拆迁资金;
13.安财笺〔2024〕110号返还安宁市大屯东片区L003地块成本的资金项目经费77,707,456.00元,主要用于支付返还安宁市大屯东片区L003地块成本的资金;
14.安财笺〔2024〕109号安宁康宁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畜禽屠宰与深加工项目退出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康宁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畜禽屠宰与深加工项目退出资金;
15.安财笺〔2024〕174号2022G020及2022G021地块拆迁资金项目经费6,851,622.1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G020及2022G021地块拆迁资金;
16.安财笺〔2024〕173号拨付320冶金装备产业园片区国有土地补偿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拨付320冶金装备产业园片区国有土地补偿资金;
17.安财笺〔2024〕175号西南铜业异地新建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西南铜业异地新建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18.安财笺〔2024〕106号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业务经费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业务经费;
19.安财笺〔2024〕603号缴纳安宁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及2022年度第二批次等19个批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资金项目经费55,028,935.00元,主要用于支付缴纳安宁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及2022年度第二批次等19个批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资金;
20.安财笺〔2024〕2006号康宁肉类公司畜禽屠宰与深加工项目退出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康宁肉类公司畜禽屠宰与深加工项目退出资金;
21.安财笺〔2024〕1746号国有土地(大石庄加压站)国有土地收购补偿资金项目经费644,86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国有土地(大石庄加压站)国有土地收购补偿资金;
22.安财笺〔2024〕2417号320冶金装备产业园片区国有农用地及林地收回补偿资金项目经费4,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320冶金装备产业园片区国有农用地及林地收回补偿资金;
23.安财笺〔2024〕2568号祥丰磷化工产业园区(安丰营大哨片区)拟用地项目征地拆迁资金项目经费28,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祥丰磷化工产业园区(安丰营大哨片区)拟用地项目征地拆迁资金;
24.安财笺〔2024〕2732号安宁康宁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畜禽屠宰与深加工项目的退出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康宁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畜禽屠宰与深加工项目的退出资金;
25.安财笺〔2024〕2696号安宁市2018年度第2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三部分土地征地补偿资金项目经费247,228.35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市2018年度第2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三部分土地征地补偿资金;
26.安财笺〔2024〕2880号云南博源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博源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资金;
27.安财笺〔2024〕3055号安宁市2023年度第十四批次地块一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经费1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市2023年度第十四批次地块一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28.安财笺〔2024〕3276号缴纳安宁市2024年度第十一批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资金项目经费5,673,87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缴纳安宁市2024年度第十一批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资金;
29.安财笺〔2024〕3275号缴纳安宁市2024年度第九批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资金项目经费5,998,5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缴纳安宁市2024年度第九批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资金;
30.安财笺〔2024〕3268号安宁工业园区钢铁及配套产业片区东区土地开发成本资金项目经费66,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工业园区钢铁及配套产业片区东区土地开发成本资金;
31.安财笺〔2024〕3274号320冶金装备产业园片区国有农用地及林地收回的补偿资金项目经费4,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320冶金装备产业园片区国有农用地及林地收回的补偿资金;
32.安财笺〔2024〕3484号云南安宁云科化肥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资金项目经费9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安宁云科化肥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资金;
33.安财笺〔2024〕3580号云投拟用地二期项目征地拆迁的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投拟用地二期项目征地拆迁的资金;
34.安财笺〔2024〕3599号拨付安宁市2024年度第三、六、七、十批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资金项目经费4,669,29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拨付安宁市2024年度第三、六、七、十批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资金;
35.安财笺〔2024〕3601号拨付安宁市2024年度第三、六、七、十批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资金项目经费1,849,9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拨付安宁市2024年度第三、六、七、十批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资金;
36.安财笺〔2024〕3598号拨付安宁市2024年度第三、六、七、十批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资金项目经费4,998,87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拨付安宁市2024年度第三、六、七、十批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资金;
37.安财笺〔2024〕3600号拨付安宁市2024年度第三、六、七、十批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资金项目经费3,448,0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拨付安宁市2024年度第三、六、七、十批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资金;
38.安财笺〔2024〕3729号工业园区钢铁及配套产业片区东区土地开发成本的资金项目经费6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业园区钢铁及配套产业片区东区土地开发成本的资金;
39.安财笺〔2024〕3553号安宁市旧城改造8号地块国有土地收回资金项目经费65,285,201.72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市旧城改造8号地块国有土地收回资金;
40.安财笺〔2024〕3554号安宁市旧城改造7号地块国有土地收回资金项目经费39,021,216.9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市旧城改造7号地块国有土地收回资金;
41.安财笺〔2024〕2984号安宁市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地拆迁资金项目经费8,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市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地拆迁资金;
42.安财笺〔2024〕2983号拨付安宁市2022年至2023年度涉及的12个城镇批次相关规税费资金项目经费19,463,7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拨付安宁市2022年至2023年度涉及的12个城镇批次相关规税费资金;
43.安财笺〔2024〕3035号安宁市2023年度第11批次地块三部分土地补偿资金项目经费391,242.6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市2023年度第11批次地块三部分土地补偿资金;
44.安财笺〔2024〕2891号安宁市2023年第1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地块一征地拆迁资金项目经费7,666,472.02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市2023年第1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地块一征地拆迁资金;
45.安财笺〔2024〕3077号320冶金装备产业园国有农用地及林地收回补偿资金项目经费4,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320冶金装备产业园国有农用地及林地收回补偿资金;
46.安财笺〔2024〕3552号安宁工业园区大龙山铁路专用线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经费4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工业园区大龙山铁路专用线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47.安财笺〔2024〕4169号“安宁市旧城改造7号地块”国有土地收回资金项目经费8,8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市旧城改造7号地块”国有土地收回资金;
48.安财笺〔2024〕4236号大屯东片区项目2024L012A1A2号成本资金项目经费77,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大屯东片区项目2024L012A1A2号成本资金;
49.安财笺〔2024〕4235号大屯东片区2024L011地块一级开发成本资金项目经费27,416,091.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大屯东片区2024L011地块一级开发成本资金;
50.安财笺〔2024〕3494号安宁工业园区钢铁及配套产业片区东区土地开发成本资金项目经费10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工业园区钢铁及配套产业片区东区土地开发成本资金;
51.安财笺〔2024〕3597号安宁工业园区钢铁及配套产业片区东区土地开发成本的资金项目经费6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工业园区钢铁及配套产业片区东区土地开发成本的资金;
52.安财笺〔2024〕4270号大屯东片区项目2024L012A1A2号成本资金项目经费92,772,188.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大屯东片区项目2024L012A1A2号成本资金;
53.安财笺〔2024〕4222号官厢街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经费3,935,139.63元,主要用于支付官厢街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54.安财笺〔2024〕4258号安宁城市更新改造官厢街片区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经费3,865,136.06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城市更新改造官厢街片区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55.安财笺〔2024〕3851号云安国际商贸城项目(一期)垫付土地整理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安国际商贸城项目(一期)垫付土地整理资金;
56.安财笺〔2024〕3785号320冶金装备产业园片区国有农用地及林地收回补偿的资金项目经费4,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320冶金装备产业园片区国有农用地及林地收回补偿的资金;
57.安财笺〔2024〕4257号拨付320冶金装备产业园片区国有农用地及林地收回补偿资金项目经费2,9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拨付320冶金装备产业园片区国有农用地及林地收回补偿资金;
58.安财笺〔2024〕3555号安宁市2023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地块一2012年第三批次地块二部分征地拆迁资金项目经费6,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市2023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地块一2012年第三批次地块二部分征地拆迁资金;
59.安财笺〔2024〕3766号安宁市2023年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七征地拆迁资金项目经费167,064.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市2023年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七征地拆迁资金;
60.安财笺〔2024〕4314号云投二期拟用地项目征地拆迁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投二期拟用地项目征地拆迁资金;
61.安财笺〔2024〕4313号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土地收回补偿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土地收回补偿资金;
62.财社〔2024〕22号2023年度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表彰奖励经费项目经费4,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度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表彰奖励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93,524.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7%。与上年相比减少105,632,721.49元,下降64.56%,完成年初预算的2,699.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64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完成年初预算的63.8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642.8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62,221.12元决算未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25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完成年初预算的72.8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56,345.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3,538.7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0.6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社会保障缴费年初预算20,906.52元决算未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12,661.25元决算未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442.36元决算未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6,028,9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56,028,93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年初无此项预算,决算支出56,028,935.00元。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650,080.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完成年初预算的95.48%。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费和社保费、日常运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1,650,080.0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土地资源储备支出年初预算13,800.00元决算未支出,人员工资福利费和社保费、日常运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年初预算64,260.05决算未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6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完成年初预算的92.4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13,61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9,292.00元未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8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8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80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资产总额296,989,620.44元,其中,流动资产296,960,959.19元,固定资产28,661.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942,668.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529.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土地收储:全称为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政府通过收购、回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利用和存储后,再以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方式供应土地,以控制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
三、土地供应:是指政府或者土地所有者将土地提供给市场或特定用户的过程,包括土地出让、租赁和其他形式的土地使用权授予,以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指通过调整土地资源结构和利用方式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宏观表现为耕地、林地等类型转换,微观涉及未利用改造及用地结构调整。
监督索引号53018100362501111
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510210954404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