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安宁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同时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落实昆明市委、安宁市委的有关决定;
(二)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履行监督、执纪、调查职责,负责检查和处理市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违纪党员的处分,或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构管辖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行政监察;
(五)对全市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做好党的纪律检查、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会同市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七)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现派驻监督、监察全覆盖;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配合上级巡视组对被巡视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事项进行督办和信息反馈;加强与省委巡视办的联系和请示,接受省委巡视办的指导;统筹、协调、指导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拟订巡察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安排落实巡察任务;对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指导县(市)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展巡察业务;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和新闻宣传工作;办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对标对表、敢作善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聚焦“两个维护”“国之大者”做实政治监督,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政治监督“护航行动”。聚焦“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强化日常监督,围绕乡村振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项目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关键少数”“一把手”提升监督质效,全面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
(二)标本兼治、精准施治,下大气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查处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深化整治国企、能源、医疗、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严惩政商勾连腐败。做好案件查办“通篇文章”,探索建立查办案件情况反馈机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实施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充分挖掘全市党员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资源,打造一批具有安宁特色的廉洁文化实践平台,推动形成崇廉拒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纠树并举、常态长效,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持续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专项整治,“一案三查”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治口号响落实差、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统计造假等问题。紧盯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监督实施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深入开展整治“太平官”、争当“实干家”活动,严查推诿扯皮、躺平甩锅、敷衍塞责、不思进取等问题。把系统观念贯穿纠治全过程,督促各级党组织以改革的思路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商务接待、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四)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持之以恒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化“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工)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同向发力。落实“一把手”监督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机制,抓住干部任前谈话、入职谈话等关键节点,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严格落实《昆明市“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对受处分干部进行分类教育管理,激励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容缺报备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细化容缺事项和程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五)问题导向、靶向发力,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规范高效。全面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和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运用常规、专项、直巡、联动和“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年内开展第“3+X”轮巡察。持续构建“巡察+”监督格局,总结运用好“强化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试点成果,加强与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强化巡纪联动,建立问题线索成案率分析反馈机制,定期开展问题线索会商研判。持续用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系统,健全巡察整改全周期责任体系和流程制度,完善整改督导、会商、公开、评估、问责等制度。
(六)系统集成、协同贯通,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强化“室组地”联动,划分3个监督执纪执法协作片区,协同联动提升整体办案能力。规范谈话场所管理,对市级、街道谈话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推进“铁案工程”建设,建立案件质量责任体系,细化案件线索受理分办、处置、审查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环节责任,完善审查调查全过程评价体系。绘制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图,编印党纪政务、行贿受贿、渎职犯罪案件指导手册,成立谈话讯(询)问突破、数据分析研判、政策法规指导、案件附加值提升4个专项指导组。
(七)高位统筹、全域共建,打造“清廉云南”建设“安宁样板”。将“清廉云南”建设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协助市委定期召开推进会,配合做好市委常委会听取各街道党工委、“十大行动”牵头部门党委(党组)工作汇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严肃追责问责。对标上级2024年度“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责任清单,结合市委中心工作,明确我市工作重点,主动用好“三法三化”,分阶段设置目标、分领域明确任务、分系统组织实施、分步骤统筹调度。用好清风公园、廉洁文化展示厅“一园一厅”廉洁文化主阵地,建设清廉单元、清廉公交专线、廉洁文化口袋公园等“清廉细胞”。
(八)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构建贯通协同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强化“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通过发送任务提示单、问题清单、纪检监察建议书,健全“一案三查”机制等方式,督促各党(工)委(党组)扎实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和监督力量,拓展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有效路径,让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的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搭建集检索、预警、数据运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运用分析平台,打破监督、巡察、信访、审查调查信息壁垒,提升监督时效性和精准度。运用好全省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模型竞赛成果,开发教体系统违规领取教育资助金监督模型,以智慧化手段提升监督质效。
(九)从严管理、锻钢铸魂,打造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安纪铁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持续纠治“十三小”“五官不正”“五过现象”等机关政治“亚文化”,动态清除思想上、政治上、纪律上、作风上的杂质。用好“周五课堂”、专题讲座、外出培训、案件“复盘”等载体,通过双岗练兵、条线帮带、交流轮岗、点训集训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实战本领。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坚持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坚决惩处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30,466,413.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59,971.80元,占总收入的99.9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441.88元,占总收入的0.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18,261.68元,下降5.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20,701.21元,下降5.93%;其他收入增加2,439.53元,增长60.9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20,701.21元,其他收入增加2,439.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2023年相比,留置看护队伍勤务津贴专项资金减少25,300.00元,2024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100,000.00元,大案要案及留置点专项经费减少1,069,800.00元,巡察办工作经费减少482,500.00元,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运维经费减少501,300.00元,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与上年相比增加党费返还经费2,439.53元,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30,463,291.10元。其中:基本支出27,859,790.05元,占总支出的91.45%;项目支出2,603,501.05元,占总支出的8.5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22,652.43元,下降5.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75,026.79元,增长3.63%;项目支出减少2,897,679.22元,下降52.6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975,026.79元,项目支出减少2,897,679.22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人员调入调出变动较大人员经费增加959,500.00元、职工外出参加培训班费用、职工体检费、购买办公用品、节日福利费和外调办案补贴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增加15,600.00元,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留置看护队伍勤务津贴专项资金减少25,300.00元,2024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100,000.00元,大案要案及留置点专项经费减少1,069,800.00元,巡察办工作经费减少482,500.00元,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运维经费减少501,3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859,790.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096,040.82元,占基本支出的86.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63,749.23元,占基本支出的13.51%。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75,883.51元/年,公用经费人均27,472.62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03,501.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安财发〔2024〕5号留置看护队伍勤务津贴专项资金项目827,750.00元;
安财发〔2024〕5号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运维经费205,362.97元;
安财发〔2024〕5号大案要案及留置点专项经费990,241.88元;
安财发〔2024〕5号巡察办工作经费184,490.00元;
安财请〔2024〕1号留置看护队伍勤务津贴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30,250.00元;
安财笺〔2024〕2274号安宁市纪委监委202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嘉奖、记三等功经费34,500.00元;
昆财行〔2024〕76号2024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项目100,000.00元;
安财社〔2024〕22号安宁市纪委监委给予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的经费1,500.00元;
安财发〔2024〕5号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资金项目经费1,470.00元;
安财发〔2024〕5号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2,638.85元;
安财笺〔2024〕1276号调整追加2024年度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977.35元;
安财代管〔2023〕19号离退休支部2022年度党费返还经费3,3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59,971.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1,925,972.43元,下降5.95%,完成年初预算的95.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326,99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8%,完成年初预算的89.22%。主要用于保障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的日常运行、为完成纪检监察业务产生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办案业务工作经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36,179.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2%,完成年初预算的83.93%。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巡察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人员变动,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04,468.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完成年初预算的92.97%。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巡察办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重特病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人员变动,导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重特病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92,3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巡察办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人员变动,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3,000.00元,决算为75,5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9.55元,下降0.1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73,34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04%,完成年初预算的7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000.00元,决算为2,2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6%,完成年初预算的1.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55元,下降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3.00元,下降3.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3.00元,下降3.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3,000.00元,支出决算为75,5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9.55元,下降0.1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73,34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000.00元,决算为2,2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26,653.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20,765.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在标准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公务接待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55元,下降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3.00元,下降3.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3.00元,下降3.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6.5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93.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在标准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公务接待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各类监督、纪律审查及审理、问责、报送材料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济南市纪委监委赴安宁考察产生接待费用、接待成都市武侯区委巡察机构赴安宁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3,749.23元,比上年增加15,552.57元,增长0.41%,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外出参加培训班费用、职工体检费、购买办公用品和节日福利费等支出较上年增加,故机关运行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业务中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费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5,792,649.97元,其中,流动资产5,725,392.69元,固定资产9,885,200.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2,056.9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32,277.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5,798.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02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8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17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9,02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026.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行政监察:指国家行政机构内监督职权的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进行的监视和督察。
三、纪律检查:是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维护党的纪律的活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纪律检查制度建设活动,二是纪律检查工作实践活动,三是纪律检查理论研究活动。
四、党风廉政:党风建设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它要求党的所有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党的三大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廉政建设是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它要求共产党所领导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22201111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1020094928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