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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510-10279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21 14:21
名 称: 安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1 14:21 浏览次数:0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76401000

安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昆明市决策部署;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工作,确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落实;

(三)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四)对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医保局办公室、待遇保障科、医药和基金监管科、医险中心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基金财务管理科、城镇职工参保科、城乡居民参保科、结算科、审核科、稽核科、长期护理保险管理科、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安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安宁市医疗保障局。

纳入安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入实施参保扩面三年行动。昆明市下达安宁市2024年度参保缴费目标任务为30.74万人,截至12月31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1.0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1.01%。

贯彻落实多层次保障制度。一是全市医保基金实现收支平衡有结余,截止12月31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53,601,983.30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60,661,333.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2,940,650.00元;医保基金支出667,521,700.53元,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91,209,170.23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9,779,980.77元、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168,282.86元、离休干部统筹基金支出764,353.00元、医疗救助基金支出6,599,914.67元。二是截止12月31日,2024年完成职工医保结算门诊、住院、生育、药店1957446人次,总费用480,738,876.56元,基金支出436,664,530.35元;完成居民医保结算门诊、住院、生育、药店415830人次,总费用298,524,184.26元,基金支出189,869,400.56元。三是安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昆明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公务员补助费用在医院100%直接结算,截止12月31日,完成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报销13675人次,拨付金额7,945,541.41元。

健全完善新生儿待遇保障水平。在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云南城投妇女儿童医院2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新生儿参保、结算经办模块,截止12月31日,结算生育费用共26人次,费用总额190,800.00元,基金支出96,100.00元,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保、落地即享受”待遇的经办服务。

全面接续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一是实现分类参保资助工作,截止12月31日,33134名“特殊人群”全部完成参保缴费,1405名脱贫人口100.00%完成人员身份标识,100.00%完成参保缴费;二是对自付医疗费用过高(在年内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12,000.00元),定期向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各街道推送人员名单,截止12月31日,累计推送人员信息11453条。

持续提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深度。一是17家定点医疗机构实行DRG支付方式。二是制定《安宁市医共体所属医疗机构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汇总结算实施方案》,安宁市医共体所属医疗机构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单个结算方式,调整为安宁市医共体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汇总结算方式,截止12月31日,结算拨付31,258,439.91元,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积极性。

持续深化医保“双通道”管理。一是组织开展全市新增“双通道”申报评审工作,截止12月31日,全市有46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二是对我市双通道药店进行现场检查,追回违规费用51,805.95元,承担违约金5,074.48元。

持续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积极组织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截止12月31日,对15批次药品涉及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等1139种药品,耗材涉及冠脉支架、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等3236种耗材的报量和采购工作,实现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100%执行集采政策。

持续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一是组织开展了2024年长期护理保险机构遴选,目前已有14家机构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二是制定《安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安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遴选工作制度长护险管理办法》,规范安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管理。三是截至12月31日,受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1051人,开展失能等级评估989人,经评估达到重度失能等级738人,共产生长期护理保险应拨付服务费用25,885,066.69元,大大减轻失能人员经济负担。四是抽审护理服务台账2421份,完成定点服务机构现场巡查全覆盖检查,切实提高长护险经办服务质量。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908,885.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08,885.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00,267.51元,增长25.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00,267.51元,增长25.2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上划城乡医疗救助县级资金到昆明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专户,故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600,267.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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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908,881.06元。其中:基本支出8,083,795.87元,占总支出的62.62%;项目支出4,825,085.19元,占总支出的37.3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00,263.51元,增长25.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6,395.10元,下降3.65%;主要原因:年度中有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306,395.10元。项目支出增加2,906,658.61元,增长151.51%;主要原因:增加上划城乡医疗救助县区资金到昆明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专户,项目经费增加2,906,658.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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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医疗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83,795.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81,458.64元,占基本支出的92.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2,337.23元,占基本支出的7.45%。人员经费支出人均为202,201.58元/年,公用经费支出人均为16,279.38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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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医疗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25,085.1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公益性岗位大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部分资金项目经费1,287.24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大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2.转拨财政供养人员公务员及重特病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3,677.54元,主要用于转拨财政供养人员公务员及重特病补助资金。

3.城乡医疗救助与兜底保障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194,891.35元,主要用于上划2024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县区资金到昆明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4.优秀工勤人员考核嘉奖资金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优秀人员嘉奖。

5.优秀公务员嘉奖及记三等功奖励补助经费10,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度优秀公务员嘉奖及记三等功人员奖励补助。

6. 购置设备工作经费124,969.05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费用。

7.“互联网+医保”信息化建设经费50,479.51元,主要用于安宁医保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费、信息化电脑网络耗材费用。

8.“安宁医保”微信公众号运营经费3,840.00元,主要用于安宁医保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费。

9.新增资产配置经费7,5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记录仪费用。

10.推进医保改革专项经费44,397.50元,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服务费、办公耗材款。

11.结转上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60,500.00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服务费用。

12.结转上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69,083.00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服务费用、医保政策宣传手册及横幅布标等制作费用。

13.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9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医保基金监管蓝皮书费、经办网点服务提升的旋转展示牌制作费及窗口经办服务提升相关费用、保障基金监管服务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08,881.0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60,0263.51元,增长25.22%,完成年初预算的83.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8,80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完成年初预算的76.3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有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23,391.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4%,完成年初预算的84.4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上划2024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县区资金到昆明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专户;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有人员变动,上划城乡医疗救助县区资金到昆明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6,6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完成年初预算的86.2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有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36.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71.5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36.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71.5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71.5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36.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71.5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8,236.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原则,我部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71.5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原则,我部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2,337.23元,比上年减少142,756.80元,下降19.1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33,627.03元、手续费增加798.00元、邮电费减少401.61元、差旅费减少14,578.00元、培训费增加3,520.00元、工会经费减少720.00元、福利费减少12,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40,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9,748.16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安宁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25,073.75元,其中,流动资产11.36元,固定资产306,554.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507.9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615.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188.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7,333.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0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6,530.0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7,333.0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7,333.0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等。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76401111

2024年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决算公开2025101706111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