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公安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31201000
安宁市公安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安宁市公安局是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全市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
(三)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和地方党委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和交流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五)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查工作,指导、查处全市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六)负责依法承担的全市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工作,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收容教育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全市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市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安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八)组织公安科研项目立项、鉴定评审和科技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行动技术侦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建设、推广和应用。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九)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十)依法管理全市社会治安秩序,侦查和处置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骚乱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十一)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按规定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警卫。查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分工作职责内容因涉及警务工作秘密,按有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安宁市公安局机构设置情况因涉及警务工作秘密,按有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安宁市公安局(本级);
2.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安宁市公安局(本级);
2.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公安局人员编制情况涉密,按有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5人(离休0人,退休23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4人。
车辆编制109辆,在编实有车辆10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安宁市委、市政府和昆明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安宁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推改革、正风纪,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进步,确保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抓细。二是警务改革效能进一步凸显。充分发挥基础管控中心的基石和支撑作用,推动实现主防质量之变。先行先试,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三是服务发展大局水平进一步提升。成立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打造公安高效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全科民辅警从2人增加至14人,推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集成涉企“网办”“约办”“代办”“自办”等多元服务,最大限度下放涉企高频事项审批权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及容缺受理服务。四是“七大品牌”创树工作进一步推动。深耕善治基层社会治理,开展矛盾纠纷联排联调和“七个闭环”工作,推行“六类风险隐患”清单责任制。五是公安党建和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抓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抓好党建和队伍建设工作、教育训练、队伍监督管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公安局(汇总)2024年度收入合计285,181,890.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532,320.30元,占总收入的99.7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49,570.17元,占总收入的0.2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292,512.28元,下降3.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458,146.91元,下降2.89%;其他收入减少834,365.37元,下降56.23%。主要原因一是退休和调出等原因,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相应减少;二是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精神,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故项目支出减少,因此总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公安局(汇总)2024年度支出合计285,595,704.12元。其中:基本支出254,953,990.12元,占总支出的89.27%;项目支出30,641,714.00元,占总支出的10.7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861,899.79元,下降3.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45,825.43元,下降1.64%;项目支出减少4,616,074.36元,下降13.09%;主要原因一是退休和调出等原因,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相应减少;二是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精神,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故项目支出减少,因此总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953,990.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3,705,094.70元,占基本支出的91.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248,895.42元,占基本支出的8.33%。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26,669.96元/年,公用经费人均33,597.07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641,71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00,000.00元。
公共安全项目支出29,316,800.49元,主要用于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开展维稳、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等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支出143,992.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费的补助支出。
城乡社区项目支出2,85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项目支出1,700,000.00元和兑现安宁市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奖励金1,1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公安局(汇总)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682,320.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3%。与上年相比减少11,308,146.91元,下降3.86%,完成年初预算的94.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37,058,247.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6%,完成年初预算的94.3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开展维稳、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中人员变动以及因执法工作的突发性、特殊性导致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19,41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完成年初预算的91.7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等变动因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75,24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正常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129,4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完成年初预算的93.68%。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等变动因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92,900.00元,决算为2,631,202.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263.19元,增长3.1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900.00元,决算为145,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4%,完成年初预算的97.9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5,000.00元,决算为2,485,302.5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46%,完成年初预算的9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5,9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5,412.81元,下降2.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24.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24.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92,900.00元,支出决算为2,631,202.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263.19元,增长3.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900.00元,决算为145,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5,000.00元,决算为2,485,302.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把经费预算管理与“三公”经费的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从源头和开支审核上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45,9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5,412.81元,下降2.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24.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交通警察大队购置公务用车1辆,价值145,900.00元,而上年无此项支出,故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加;二是我部门持续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把经费预算管理与“三公”经费的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从源头和开支审核上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未产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原因是2022年交通警察大队报废公务用车1辆,为保障大队交管业务正常开展,于2024年向安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9辆。主要用于保障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侦查办案、执法执勤、指挥通信等警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公安局(汇总)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48,895.42元,比上年减少4,317,274.15元,下降16.89%,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精神,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政法部门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等,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办案消耗、劳务费、零星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安宁市公安局(汇总)资产总额189,182,059.89元,其中,流动资产11,460,962.46元,固定资产129,652,286.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7,291,670.62元,无形资产777,139.8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490,439.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799,897.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02.24平方米,账面原值538,278.97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0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36项,账面原值3,085,238.9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99,665.26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8,117.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9,47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68,639.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88,938.5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88,938.5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项目涉密,按有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行政单位基本支出的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五、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
六、公共预算: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执法办案:反映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消耗性支出和为执法办案活动提供服务的执法办案业务用房的购置、租赁及执法办案警用装备设备的购置支出。
八、智能交通系统:智能交通系统又称智能运输系统,是将先进的科学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数据通信技术、传感器技术、电子控制技术、自动控制理论、运筹学、人工智能等)有效地综合运用于交通运输、服务控制和车辆制造,加强车辆、道路、使用者三者之间的联系,从而形成一种保障安全、提高效率、改善环境、节约能源的综合运输系统。
九、交通设施费:交通运输中,必要的工具、机械设备、场地、线路、通信设备、信号标志、房屋(包括车站、仓库、候车场地、售票场地)等发生的费用。
十、交通事故初次检验及鉴定费:根据公安部第125号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意见的通知》(云公交传〔2010〕61号)中明确规定“初次鉴定、检验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31201111
安宁市公安局(汇总)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5.10.2020251021084629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