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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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安宁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和昆明市决策部署。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等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工作。
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执行水功能区划;组织、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负责防御水旱灾害,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江河湖泊、涉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计划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全市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开展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负责城镇供水管理,供水设施规划与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城镇排水、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工作,拟订城乡排水、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规划,指导、实施城镇排水、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
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实施水行政监察和执法工作。负责水务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实施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检测,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实施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监督。
按照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务统计工作。配合上级水务部门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贯彻落实和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针政策以及省和昆明市决策部署。完成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认可核实更新,拟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编制上报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移民来信来访登记、接待及处置工作;对新建中型以上水库产生的移民,依法纳入后期扶持范围并统一管理。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资产财务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科、水政水资源科、行政审批科。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安宁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安宁市水旱灾害防御站;
3.安宁市供排水管理站;
4.安宁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5.安宁市水政监察大队;
6.安宁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7.安宁市水利管理所;
8.安宁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安宁市水务局。
纳入安宁市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我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并入安宁市水务局统一核算,部门决算只编制安宁市水务局,故而部门决算编报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8人(离休0人,退休7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6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速推进农村供水安全保障项目建设
2024年安宁市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部署要求,完成八街、禄脿、温泉、县街、青龙集镇及周边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工作。农村供水工程件数由2022年的165件整合到85件。2024年安宁市青龙、禄脿、温泉、八街4个街道逐步实现了以街道为片区,农村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供水格局,提升近4万人饮水安全水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00%,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达75.91%。
(二)进一步强化城市供水保障
为保证城市供水,有效保障供水安全。一是投资7,231.00万元实施安宁市城市应急补充水源工程(一期)工程建设,完成石江井群、吴里坝井群和摩所营井群19眼地下井,每日新增城市供水1.30万立方米;二是投资522.04万元建设“安宁市城市应急供水补充水源工程(二期)--安宁市地下应急补充水源安全运行智慧系统工程”;三是实施石江、甸心、大石庄、小古城、吴里坝、摩所营、上禄脿7个应急水源点监测网布局;四是新建12眼监测井并布设自动化地下水监测设施,完成数据平台建设并接入智慧水务系统。
(三)城镇污水治理成效显著
2024年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领域治理,持续完善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一是排水设施,2024年累计投资1,580.00万元完成污水管网完善及改造20.70公里;二是污水处理设施,2024年完成安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1.00万立方米临时调蓄池建设,解决进水氨氮浓度过高、污水溢流等问题;推进太平南部污水处理厂完工并投产运行,日处理污水规模1.00万立方米,主要服务太平新城规划的南部片区。三是排水许可审批,2024年开展安宁市城市污水排水专项整治行动。对安宁市建成区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城镇排水户管理台账,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做到“一户一策”整改到位。截至2024年11月累计登记备案项目213个,出具雨污分流情况说明42个,接驳意见75个,办理排水许可62个。
(四)聚焦水环境质量提升,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4年,鸣矣河通仙桥国控断面水质为Ⅳ类,优于考核目标;螳螂川青龙峡断面水质为Ⅳ类,优于考核目标;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车木河水库水质为Ⅱ类,达到考核目标;螳螂川温泉大桥水质为Ⅳ类,优于考核目标。根据昆明市上级部门要求,安宁市启动新一轮“一河一策”(2024-2026年)实施方案修编,再次梳理河库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进行河湖健康评价,为水环境治理提供科学指引。
(五)积极谋划水利重大建设项目,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投资转化
2024年争取上级资金8,127.13万元,专项债到位资金25,100.00万元,共计33,227.13万元。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任务4.00亿,1-11月累计完成投资22,061.00万元(含滇中批分8,184.00万元),占目标任务数的55.00%,其中水利投资完成19,602.00万元,工业投资完成2,459.00万元。
专债项目工作开展情况:一是2023年度提前批次专债项目共计2件,总投资10.29亿元,已申请到位4.20亿元,目前工程已开工,项目已完成85.00%。二是2024年专债总投资7.01亿元,到位资金2.51亿元,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计划12月份开工。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水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98,457,151.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6,325,348.32元,占总收入的99.5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131,803.13元,占总收入的0.4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7,764,924.55元,下降17.7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165,670.37元、其他收入减少7,599,254.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165,670.37元,下降16.79%,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安宁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专项经费260,000,000.00元、安宁工业园区青龙片区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专项经费160,000,000.00元,增加安宁市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专项经费150,000,000.00元、安宁市城市供水及补水能力提升工程专项经费84,000,000.00元、安宁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专项经费17,000,000.00元、安宁市自来水公司建设项目债务资金36,830,000.00元、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县区部分)补助资金23,200,000.00元和其他项目8,804,329.63元;其他收入减少7,599,254.18元,下降78.09%,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收到昆明市发改局拨入2022年前期工作奖励专项经费安宁市水库除险加固及供水工程项目资金1,000,000.00元、收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拨入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龙河河道生态综合整治4,528,057.31元、收到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拨入安宁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期)前期经费1,000,000.00元和其他项目1,071,196.8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水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74,003,989.94元。其中:基本支出18,101,920.37元,占总支出的6.61%;项目支出255,902,069.57元,占总支出的93.3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39,472,848.93元,下降66.3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409,737.57元、项目支出减少539,063,111.36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9,737.57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减变动、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使人员经费减少191,794.33元,本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使公用经费减少217,943.24元;项目支出减少539,063,111.36元,下降67.81%,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安宁市水务局第三批专项债专项资金177,448,027.55元、青龙片区供排水一体化160,000,000.00元、安宁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229,954,092.66元和其他项目增加28,339,008.8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01,920.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71,175.07元,占基本支出的96.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0,745.30元,占基本支出的3.48%。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23,909.04元/年,公用经费人均4,473.37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902,069.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7,502,138.22元。
1.安宁市自来水公司建设项目债务资金项目经费36,830,000.00元,主要用于化解安宁市自来水公司建设项目债务;
2.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县区部分)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3,2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大李白水库、豹子窝水库、始甸水库、北桥水库、老母猪海水库、山神庙水库、红石岩水库、光明水库、清水河水库、下凤龙潭水库、冲子水库、云化人工湖水库、小五岳水库等除险加固工程;
3.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经费22,194,504.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市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安宁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综合整治工程、安宁市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小型水库管护经费等费用;
4.安宁市车木河水库、凤仪上库、石板箐水库等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6,470,210.59元,主要用于建设车木河水库、凤仪上库、石板箐水库等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
5.安宁市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经费1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安宁市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6.安宁市太平新城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相关资金项目经费14,917,865.00元,主要用于建设安宁市太平新城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
7.安宁市水务局2024年春节前资金项目经费1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宁市太平南片区水资源配置工程、2022年黑臭水体检测费、云龙水库安置区县街街道鸣矣河村委会德兴村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八街街道枧槽营村委会枧槽营村小组排洪沟机耕路工程项目、小营水库扩建工程、九龙河河道治理一期项目工程、螃蟹河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安宁市八街、禄裱、草铺集镇农村供水工程等款项;
8.北控水务安宁片区2024年第一至十二批水费项目经费37,9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北控水务安宁片区2024年污水处理费;
9.第四批省级库区基金专项资金、2023年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项目资金项目经费11,934,401.18元,主要用于建设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工程和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技能培训项目技能培训费等;
10.安宁城市应急补充水源工程项目经费6,5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安宁城市应急补充水源工程;
11.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经费6,293,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鸡油箐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凹根河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石鸡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册峨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辽源坝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2023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安宁市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等款项;
12.安宁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专项经费项目经费5,843,839.34元,主要用于建设安宁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
13.2023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298,9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车木河水库安置区鸣凤村委会香云庄、平地新村、鸣凤村民小组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工程;
14.安宁市主城(王家滩水库调水)保供水应急工程专项债专项资金项目经费4,692,287.66元,主要用于建设安宁市主城(王家滩水库调水)保供水应急工程;
15.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项目经费4,381,0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度移民直补资金;
16.其他零星项目支出29,446,011.80元,用于保障我部门其他水利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水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021,016.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25%。与上年相比增加18,319,408.66元,增长19.34%,完成年初预算的97.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33,60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完成年初预算的83.62%。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内人员增减变动和社保基数调整影响。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9,04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完成年初预算的84.57%。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内人员增减变动和社保基数调整影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6,470,210.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水体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新增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项目,涉及昆财资环〔2023〕9号安宁市车木河水库、凤仪上库、石板箐水库等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专项资金16,470,210.59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新增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项目,涉及昆财建〔2023〕141号安宁城市应急补充水源工程经费6,50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84,232,14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3%,完成年初预算的77.26%。主要用于我部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水利前期工作、水利执法监督、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水利安全监督等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工程的推进未达到付款进度,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涉及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决算比预算减少10,109,161.52元、昆财农〔2021〕208号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8,789,191.62元等。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16,0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完成年初预算的92.89%。主要用于我部门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内人员增减变动和公积金基数调整影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100.00元,决算为48,396.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1.95元,下降0.4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45,831.5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70%,完成年初预算的76.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0.00元,决算为2,56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0%,完成年初预算的50.2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9.05元,下降0.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2.90元,下降3.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2.90元,下降3.8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100.00元,支出决算为48,396.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1.95元,下降0.4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45,831.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0.00元,决算为2,5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9.05元,下降0.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90元,下降3.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2.90元,下降3.8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年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05元、公务接待费102.9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我部门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质监测、水文测报等日常开展水利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住建厅至安宁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核查,省水利厅、财政厅、昆明市水务局、昆明市财政局、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调研安宁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省级美丽河湖复核省级行业专家现场核查,省水利厅、昆明市河长办到安宁开展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督导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0,745.30元,比上年减少217,943.24元,下降25.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部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减少办公费41,019.65元、其他交通费用52,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967.30元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4,980.35元、邮电费9,927.19元、差旅费47,603.00元、培训费80.00元、工会经费23,760.00元、福利费213,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831.56元、其他交通费用152,9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613.2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安宁市水务局资产总额3,120,089,656.48元,其中,流动资产928,952,013.14元,固定资产173,656,937.7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749,527,068.09元,无形资产18,191,314.38元(净值),其他资产249,762,323.1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8,117,550.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679,70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5项,账面原值146,9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3,590.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314.8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4,275.5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3,589.5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3,589.5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包括治坡工程、治沟工程、和小型水利工程。
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综合手段提升农业用水效率,减少农业用水总量和强度,有利于缓解我国用水紧张的态势,保障国家水安全。
四、水政监察:是指水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水法规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执行水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等行政执法活动。
监督索引号53018100233201111
2024年决算公开-安宁市水务局8.24(1)202510201005196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