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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510-10286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22 10:55
名 称: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2 10:55 浏览次数:0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76301000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八)拟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评定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九)指导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一)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双拥优抚安置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

1.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5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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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开具异地祭扫介绍信10份,并按规定报销祭扫费用;9月24日,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朱伟局长带队组织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赴安宁市调研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安宁市作经验交流;9月30日,安宁市全体县处级领导、昆明航空救援支队政委及官兵代表等共计200余人在八街烈士陵园参加烈士纪念日活动。开展代办帮办服务928件,满意度100%;常态化入户走访退役军人2846户。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安宁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细则》于2024年7月2日正式施行,1~9月帮扶援助500人次、215.03万元。自2021年启动优待证工作以来,截至目前,维护安宁市退役军人及“三属”市建档立卡信息10436条,完成优待证申领10091张、发放10033张、回收191张、作废64张。2024年,登记全市退役军人志愿者632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7场次。4月12日,抽调58名退役军人志愿者投入晋宁区森林火情救援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5,244,750.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887,250.43元,占总收入的99.5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57,500.00元,占总收入的0.4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207,594.39元,增长13.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018,094.39元,增长13.69%;其他收入增加189,500.00元,增长112.80%。主要原因是:由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收入增加10,904,300.00元,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收入减少1,769,200.00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收入增加3,164,100.00元,退役士兵安置经费收入减少3,516,900.00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收入增加425,700.00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经费收入减少138,200.00元,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023年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拨入军休干部年度定期增资款3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90,000.00元;拨入情暖老兵八一慰问3,500.00元较上年减少4,500.00元;拨入2024年“情暖老兵·春节慰问”项目资金1,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元;安宁市组织部拨入慰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项目资金1,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元;拨入2024年中秋节慰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资金1,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元;拨入2024年元旦春节慰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资金1,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元。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189,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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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5,245,250.43。其中:基本支出5,915,947.36,占总支出的7.86%;项目支出69,329,303.07,占总支出的92.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171,594.39元,增长13.8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667.21元,增长1.05%;项目支出增加9,109,927.18元,增长15.13%主要原因:由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支出增加10,904,300.00元,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支出减少1,769,200.00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支出增加3,164,100.00元,退役士兵安置经费支出减少3,516,900.00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增加425,700.00元,故支出较上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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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15,947.3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38,752.36元,占基本支出的97.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7,195.00元,占基本支出的3.00%。人均情况:人员经费支出人均85,600.00/年,公用经费人均11,800.00/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329,303.07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辅助业务购买服务专项经费202,283.97元,主要用于聘请专业机构为业务部门提供专业支持,保障业务部门工作的合法性、高效性、可靠性。

2.其他退役军人事务专项经费399,975.51元,主要用于完善服务体系,推动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3.双拥专项经费565,648.60元,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在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驻市部队,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军民共建和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正常开展,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良好氛围。

4.义务兵优待金及立功受奖奖励金专项资金7,703,249.18元,主要用于体现市委、市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心,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确保优待金能如实下发,促进征兵工作的开展,落实国家优抚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团结。

5.涉密项目340,480.50元,主要用于加强对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组织老干部进行体检,做到早预防早治疗,每年组织2-3名老干部进行疗养,并定期开展有益身心的各项活动,丰富老干部生活,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

6.涉密项目791,068.44元,主要用于加强对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组织老干部进行体检,做到早预防早治疗,每年组织2-3名老干部进行疗养,并定期开展有益身心的各项活动,丰富老干部生活,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

7.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专项经费226,267.48元,主要用于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8.其他退役安置专项经费96,717.50元,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9.其他优抚经费5,540,361.40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10.清明祭扫、文山红河祭扫活动、烈士纪念日活动经费86,434.23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11.死亡抚恤专项资金151,608.61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12.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专项经费18,2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对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组织老干部进行体检,做到早预防早治疗,每年组织2-3名老干部进行疗养,并定期开展有益身心的各项活动,丰富老干部生活,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

13.其他优抚支出专项经费1,467,244.08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14.伤残抚恤专项资金734,200.71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15.退役军人安置补助专项资金652,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退役士兵待遇,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支持军队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16.退役军人安置资金131,3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退役士兵待遇,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支持军队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17.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宣传、培训专项经费15,407.40元,主要用于提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学历能力,帮助退役士兵就业。

18.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扶持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学历能力,帮助退役士兵就业。

19.义务兵优待专项资金730,000.00元,主要用于体现市委、市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心,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确保优待金能如实下发,促进征兵工作的开展,落实国家优抚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团结。

20.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52,448.71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1.2023年度考核优秀记嘉奖的公务员表彰奖励资金4,500.00元,主要用于对优秀公务员进行表彰。

22.2023年度事业人员优秀奖励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对优秀事业人员进行表彰。

23.调剂信创工作经费63,400.00元,主要用于聘请专业机构为业务部门提供专业支持,保障业务部门工作的合法性、高效性、可靠性。

24.下达2023年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省级补助经费8,0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学历能力,帮助退役士兵就业。

25.下达2023年市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资金133,491.70元,主要用于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26.下达2023年企业军转干部春节走访慰问市级补助经费5,4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27.下达2023年中央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第一批)经费4,542.70元,主要用于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28.下达2023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60,1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9.2023年军队转业干部中央补助(第一批)经费303.20元,主要用于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30.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第二批)专项经费550,0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31.下达2023年退役安置中央(第三批)和省级补助经费75,4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学历能力,帮助退役士兵就业。

32.下达2023年中央退役安置补助(第二批)经费140,0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学历能力,帮助退役士兵就业。

33.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省级价格临时补贴补助资金16,500.95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34.下达2023年退役安置补助(机构)经费313,371.11元,主要用于加强对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组织老干部进行体检,做到早预防早治疗,每年组织2-3名老干部进行疗养,并定期开展有益身心的各项活动,丰富老干部生活,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

35.下达2023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189,641.61元,主要用于加强对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组织老干部进行体检,做到早预防早治疗,每年组织2-3名老干部进行疗养,并定期开展有益身心的各项活动,丰富老干部生活,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

36.下达2022年军队转业干部中央补助(第三批)经费8,986.89元,主要用于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37.下达2022年退役士兵安置省级补助经费31,770.60元,提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学历能力,帮助退役士兵就业。

38.下达2024年中央军队职业干部补助经费98,5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39.下达2024年军队转业干部中央补助预算(第一批)资金27,358.00 元,主要用于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40.下达2024年优对象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和省级经费171,436.50元,主要用于体现市委、市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心,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确保优待金能如实下发,促进征兵工作的开展,落实国家优抚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团结。

41.下达2024年退役安置中央补助(第一批)经费14,0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学历能力,帮助退役士兵就业。

42.下达2024年省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经费5,632,767.38元,主要用于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43.下达2024年省委省政府慰问活动省级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44.下达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930,208.41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5.下达2023年省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经费5,866,804.34元,主要用于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46.下达2024年省级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818,266.34 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7.下达2024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省级经费95,441.07元,主要用于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48.下达2023年省级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36,7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9.下达2024年省级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经费295,8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50.下达省级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510,300.00元,主要用于体现市委、市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心,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确保优待金能如实下发,促进征兵工作的开展,落实国家优抚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团结。

51.下达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第一批)补助经费18,037,773.67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52.2024年退役军人事业节日慰问市级补助(非三保)资金13,1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53.2024年退役军人事业节日慰问市级补助资金59,000.00 元,主要用于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54.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市级补助经费1,466,602.88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55.2023年省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第二批)经费108,8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56.2024年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补助省级经费3,334.00 元,主要用于提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学历能力,帮助退役士兵就业。

57.2024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险市级承担经费43,870.74元,主要用于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工作,住房补贴工作及节日慰问工作,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

58.下达2024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955,3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退役士兵待遇,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支持军队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59.下达2024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2,658,434.66元,主要用于提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学历能力,帮助退役士兵就业。

60.下达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第二批)经费5,830,0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61.下达2023年中央优抚对象第三批补助经费1,875,2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887,250.4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2%。与上年相比增加9,018,094.39元,增长13.69%,完成年初预算的193.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73,271,233.19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4%,完成年初预算的192.60%主要用于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5,810.40元;

2)死亡抚恤支出1,809,185.86元;

3)伤残抚恤支出5,323,514.97元;

4)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13,778,661.57元;

5)义务兵优待支出15,742,081.68元;

6)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支出2,179,058.64元;

7)其他优抚支出8,585,624.54元;

8)退役士兵安置支出1,739,100.00元;

9)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4,469,625.21元;

10)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331,571.11元;

11)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647,912.00元;

1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12,151,692.43元;

13)其他退役安置支出96,717.5元;

14)行政运行支出1,431,934.02元;

1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8,283.97元;

16)拥军优属支出661,148.6元;

17)事业运行支出981,248.52元;

18)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3,226,062.17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发放中央及省级配套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原因,根据昆财社202429号追加优抚对象补助第一批补助经费18,043,100.00元,根据昆财社2024174号追加军转干部解困补助经费5,632,700.00元,根据昆财社20248号、30号、86号追加退役安置补助经费3,703,200.00万元等,导致预决算差异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362,554.2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完成年初预算的438.64%。主要用于:

1)行政单位医疗80,051.63元;

2)事业单位医疗56,006.38元;

3)公务员医疗补助81,469.77元;

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718.05元;

5)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46,308.41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是上级下达资金,昆财社〔2024〕156号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和省级经费77,200.00元,昆财社〔2024〕19号下达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013,500.00元,昆财社〔2024〕59号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市级补助经费56,000.00元,导致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3,463.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主要用于为部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自2024年1-5月空编1人,导致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18.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1018.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18.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18.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40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我单位厉行节约,全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8.00,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18.00,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未产生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减少1018.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195.00比上年减少19,844.71,下降10.07%主要原因2024厉行勤俭节约所以2024年与2023年对比运行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邮电费、福利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大幅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订购报刊书籍、支付差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15,070.59元,其中,流动资产3,638.75元,固定资产198,457.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974.4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241.3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440.5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7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74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74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死亡抚恤: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三、伤残抚恤: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各种伤残补助费。

四、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

五、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军队按国家统一标准发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专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76301111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2015555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