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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510-10287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22 11:46
名 称: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2 11:4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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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8100536101000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昆明市决策部署,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我市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目标,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研究提出我市中、长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协调、组织和指导规划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督、调查和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四)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昆明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等政策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六)组织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逐步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指导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和科技创新发展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九)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建议

(十)组织落实艾滋病防控工作,拟订全市艾滋病防控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项目督导、行为干预和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十一)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十二)拟订全市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贯彻国家爱国卫生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升级;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组织开展履约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健康项目和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四)负责全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医政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妇幼健康与基层卫生科、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健康促进科

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机关;

2.安宁市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3.安宁市妇幼保健院;

4.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6.安宁市中医医院;

7.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

8.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

9.安宁市草铺卫生院;

10.安宁市青龙卫生院;

11.安宁市禄脿卫生院;

12.安宁市太平卫生院;

13.安宁市金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安宁市连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分别是:

1.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机关;

2.安宁市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3.安宁市妇幼保健院;

4.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6.安宁市中医医院;

7.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

8.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

9.安宁市草铺卫生院;

10.安宁市青龙卫生院;

11.安宁市禄脿卫生院;

12.安宁市太平卫生院;

13.安宁市金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安宁市连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7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5;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5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2人;经费自理人员142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01人(离休0人,退休701人)。

车辆编制43辆,在编实有车辆3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化医共体建设,多维度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一是医疗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多渠道、多方位开展人才招引工作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19人(含高层次人才4人),新建专家工作站4个,柔性引进生物医学工程博士1人;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定了《安宁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制度》,成立10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打造昼夜同款门诊服务,市一院连然院区儿科24小时开设门诊,金方院区保留了儿科白天门诊,接诊时间延长至22:00,口腔科提供夜间门诊服务,安宁市中医医院皮肤科、康复科提供午间门诊,各公立医院周末均正常开设门诊,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二是基层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金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国家推荐标准,禄脿卫生院通过国家推荐标准“回头看”,国家推荐标准比例达到55.6%,排名昆明市第一;不断加强医共体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帮扶力度,统筹上级医院专家下沉基层,组建急诊急救、放射疼痛、中医康复、呼吸心血管疾病、普外泌尿疾病、妇产儿科6支巡回医疗队对基层进行技术支援;争取上级资金1,782万元,完成1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项目3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拓面项目、4个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项目和2个基层中医馆和康复科项目工作;全面实施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118名乡村医生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纳入编外人员管理,其中持有乡村全科助理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54人,乡村医生持证率达42.2%

(二)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深层次护佑人民群众健康

20241-10月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累计报告132547例,丙类传染病累计报告55073例,全市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艾滋病检测率90.86%、感染者发现率92.49%、抗病毒治疗率94.7%、治疗有效率98.17%;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4.03‰,规范管理率93.29%,规律服药率 86.42%;继续巩固消除麻风病达标成果,患病率≤1/10抓好预防性健康体检(健康证办理)扩点提质工作,新增体检机构3,预防性健康体检街道覆盖率100%

(三)高位统筹建章立制,全方位推进健康县城建设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一体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国卫复审、新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抓紧抓实重点工作,闭环解决存在问题,对标对表逐项过筛子,强化数据指标支撑材料的精准性,确保如实反映创建成果,着力推动创建指标达标和巩固提升。连续2年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表彰为健康县城建设工作突出县市区。

(四)稳步推进民生实事,抓项目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聚焦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持续推进基层能力提升工程。医共体科研教学大楼工程项目,已完成初步验收,各分项工程验收按节点推进;八街中心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外墙涂料全部完成,弱电预埋穿线完成,电梯完成4部,医氧预埋完成,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太平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综合楼主体封顶,室内砌体施工完成80%,给排水管道安装完成30%,食堂及设备用房主体施工完成90%。禄脿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已完成土地报批、方案设计、环评、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度收入合计1,877,381,764.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577,259.55,占总收入的14.15%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960,428,520.2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1.16%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51,375,984.36,占总收入的34.7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5,711,305.10元,增长9.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360,211.09元,下降10.26%;事业收入增加49,990,479.87元,增长5.49%;其他收入增加146,081,036.32元,增长28.91%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中疾控中心基公卫经费、疾病预防控制经费等减少14,071,691.92元,市一院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工作补助、疼痛科国家级重点专家建设资金等减少12,689,507.11元,中医院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工作补助、医疗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第六批省级补助资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补助资金等减少3,600,421.37元;事业收入中疾控中心因非免疫规划疫苗资金纳入事业收入核算而增加31,997,014.45元,市一院医疗收入增加13,414,810.75;其他收入中债务预算收入、培训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共增加146,081,036.3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度支出合计1,866,910,767.99。其中:基本支出1,693,783,446.23,占总支出的90.73%;项目支出173,127,321.76,占总支出的9.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9,655,956.98元,增长8.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8,587,061.38元,增长8.22%;项目支出增加21,068,895.60元,增长13.8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各项人员经费增加4,076,901.80元、债务还本支出等公用经费增加124,510,159.58万元,项目支出中疾控中心各项公卫支出等加16,249,828.37元,太平卫生院太平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等增加4,240,097.8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3,783,446.2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6,421,609.50元,占基本支出的29.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7,361,836.73元,占基本支出的70.10%。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50,631.10/年,公用经费支出人均12,300.00/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127,321.7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9,988.71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910.00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开展工作经费;

2.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公立基层医疗机构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2,291,600.00元,主要用各项考核奖励、内部审计、螳川人才,高层次人才相关费用等;

4.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目经费65,000.00元,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

5.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目经费5,04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专项工作经费;

6.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经费81.81元,主要用于公岗社保补贴;

7.死亡抚恤目经费66,708.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8.残疾人康复目经费520,41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家庭医生签约补助;

9.临时救助支出目经费4,696,800.00元,主要用于城镇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

10.行政运行目经费14,132.40元,主要用于三年高质量行动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

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目经费519,435.65元,主要用于国产计算机购置、国家卫生县城、健康县城2024年第三方模拟测评、基层党建示范创建等工作;

12.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目经费35,000.00元,主要用于医患纠纷化解、法律顾问专家咨询;

13.综合医院目经费5,941,390.78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药品零差率、三年高质量行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

14.中医(民族)医院目经费407,384.00元,主要用于中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

15.处理医疗欠费目经费9,352.27元,主要用于处理病人欠费;

16.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目经费1,503,293.19元,主要用于医院康复科、皮肤科等重点专科建设;

17.乡镇卫生院项目经费1,077,566.77元,主要用于草铺卫生院搬迁费用;

18.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经费12,278,957.47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等;

19.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经费463,884.00元,主要用于传染病监测预警及应急指挥能力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等;

20.卫生监督机构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员制服经费等;

21.妇幼保健机构项目经费3,523,036.80元,主要用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补助资金、业务用房运转经费等;

2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31,852,930.11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2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2,630,813.77元,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与包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有关工作、国家级流感监测、新冠肺炎病原学监等;        

2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目经费4,229,621.00元,主要用于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能力建设、医疗卫生机构重症救治能力和医疗物资储备能力建设、疫苗接种补助、疫情指挥部运转、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

25.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目经费49,166,220.18元,主要用于用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资金等;

26.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目经费30,141,515.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慰问、生育支持等;

2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目经费297,600.00元,主要用于安宁市干部职工疗养;

28.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目经费21,6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和敬老节特殊困难老人慰问;

29.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目经费19,756.60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3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经费6,619,815.70元,主要用于药具管理、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等;

31.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8,052,466.26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异地新建八街中心卫生院项目经费、太平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等;

32.城市建设支出项目经费1600,000.00元,主要用于八街中心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资金、疾控中心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补助经费;

33.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目经费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八街卫生院项目建设资金;

34.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目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8届南博会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972,770.3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84%。与上年相比减少8,893,827.54元,下降3.11%,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2,55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完成年初预算的59,563.75%。主要用于政协委员开展工作经费、各项考核奖励、内部审计、螳川人才,高层次人才相关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项目均为年中由相关部分拨付到我单位。

2.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59,30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完成年初预算的168.10%。主要用于各项社保费用、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费用事业单位遗嘱生活困难补助经费、城镇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减变动、社保基数调整等造成的支出追加,城镇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资金为年中追加,年初无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4,494,199.1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6%,完成年初预算118.82%。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管理、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各项公共卫生事务、计划生育事务、医院药品采购、医用耗材采购、后勤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含上级补助经费,决算数据中包含上级补助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052,466.2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完成年初预算的1824.35%主要用于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异地新建八街中心卫生院项目经费、太平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仅预算部分资金,其余为年中追加。

12.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0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79,25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完成年初预算的175.7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及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缴纳金额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5,400.00元,决算为354,096.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3,180.16元,增长289.4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000.00,决算为25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200.00,决算为88,463.8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98%,完成年初预算的8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200.00,决算为9,632.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2%,完成年初预算的27.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6,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346.76元,增长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33.40元,增长9.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632.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33.40元,增长9.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5,400.00,支出决算为354,096.28,完成年初预算的89.5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3,180.16元,增长289.4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000.00元,决算为25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200.00元,决算为88,463.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200.00元,决算为9,632.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产生的部分公务接待费未在当年及时报销,同时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56,000.00,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346.76,增长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33.40,增长9.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632.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33.40元,增长9.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疾控中心本年新增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卫健局机关2023年产生公务接待部分在24年报销,造成公务接待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为疾控中心开展业务工作需要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各单位下乡对各卫生院进行工作考核以及到昆明参加会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健康县城建设考察、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6,133.23比上年减少45,291.18,下降6.11%,主要原因是卫健局机关办公费及差旅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资产总额1,832,086,484.30元,其中,流动资产481,612,233.54元,固定资产1,074,517,755.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31,229,886.06元,无形资产43,775,941.75元(净值),其他资产950,667.1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7,386,549.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6,763,606.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6,550.01平方米,账面原值123,894,642.17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351,893.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3项,账面原值842,58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29,644.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78,976.7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6,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44,068.1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1,814.6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7,067.0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等事件。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12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36101111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2025102003025714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