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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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昆明市、滇中新区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编报和安排城市维护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的管理工作,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城市建设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工程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建筑经济指数,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负责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外埠(境外)进安企业的市场准入登记及管理工作;对城市建设进行监察。负责拟订全市城市燃气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燃气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立项;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城镇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会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震后应急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房产交易管理及房屋交易登记备案;负责房屋网签备案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房屋安全鉴定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直管公房日常管理、修缮、改造建设及租赁经营等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所有权因产权、交易管理导致不动产登记产生争议、纠纷进行处理。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昆明市、滇中新区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购买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全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和防空地下室拆除、改造审查,组织开展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对城中村、主城区工业企业异地搬迁技改、旧住宅区、城市棚户区等特定城市建成区进行改造)的方针政策和省、昆明市、滇中新区、安宁市决策部署,做好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建管科、住保科、城建科、村镇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大赶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2024年8月30日发布的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选结果的通知》云建质〔2024〕145号文件通知的评选结果,申报的5个省级质量标准化工地,5个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均获得荣誉,2024年大赶考指标任务已完成。
(二)监督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1-11月28日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共办理完成77个,总投资额51.10亿元。其中房建项目60个,投资额43.90亿元,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市政项目17个,投资额7.20亿元。
2024年1-11月28日辖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共办理完成62个,总投资额47.50亿元,其中房建项目52个,投资额43.10亿元,建筑面积185.6万平方米;市政项目10个,投资额4.40亿元。8个项目在工改系统上申报联合验收,并已按照程序完成了验收。
(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2024年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43份,检查记录表12份,恢复施工通知书50份,重大时间节点风险提示提醒通知书152份,发现安全隐患1,850余条,检查项目750次,安全检查记录750份,扬尘342份,安全宣贯347份,办公环境及食堂121份,危大工程检查69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回复,消除安全隐患。
2.在建设项目开工前,严格要求责任主体单位编制文明施工及防尘降尘专项方案,将工地扬尘治理的各项措施作为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加强对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监督检查,要求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规定。在安全监督检查的同时发现扬尘污染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整改,问题突出的建设项目,组织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的举报投诉,及时安排安全监督进行实地核查,2024年共受理扬尘污染投诉15件,已全部办结。
(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开展情况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项目26个;办理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25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查项目19个。在项目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中,以“靠前服务跟踪推进”为出发点,对项目消防验收问题做到“提前发现、提前告知、提前整改”,同时不断加强管理,强化内部质量和消防验收程序管控,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指导服务。
(五)标准定额工作开展情况
1.2024年1-11月累计完成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网上备案项目11个项目,审核后备案金额4.18亿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477.48万元。
2.科学合理地采集和收集有关价格信息及时发工程造价信息。为保证我市建设工程料地价格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保证我市建设工程设备价格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建立信息采集点,每月组织了2至3次的相关专业专家及有关单位信息员到实地进行采集;并将各个采集单位信息员上报的安宁地区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原始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会议;为辖区内各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提供指导、有效控制建设资金,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
3.按照政策要求,严格对商品房项目的已完成产值进行审核,累计完成审核项目为监管额度21件、应急拨付15件、额度内资金支取37件,共计73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470,730,145.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730,145.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363,415.22元,下降2.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363,415.22元,下降1.95%;其他收入减少1,000,000.00元,下降100.0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与去年相比减少收入安宁三一筑工置业有限公司安宁市ANCB-2017L012地块安置房(螳川熙岸)回购资金35,453,939.74元,本年与去年相比增加收入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3,000,000.00元,城中村改造项目征迁补偿费用6,521,300.00元,购房契税补贴4,662,762.07元,东湖世家安置房购房尾款6,600,248.38元,电信异地安置房购房款5,082,142.00元,其他财政拨款收入221,072.07元;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收到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拨入2022年前期项目工作奖励经费和2022年第二批项目前期经费资金1,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470,730,145.92元。其中:基本支出5,925,971.28元,占总支出的1.26%;项目支出464,804,174.64元,占总支出的98.7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4,427,099.65元,下降37.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8,081.55元,增长4.55%;项目支出减少284,685,181.20元,下降37.98%;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安组调〔2024〕38号调入1人,安组调〔2024〕116号调出1人,安组调〔2024〕132号调入1人,安组调〔2024〕160号调入1人,安组干〔2024〕1117号退休1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71,944.32元,其他基本支出减少13,862.77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减少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钢主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资金271,000,000.00元,安宁三一筑工置业有限公司安宁市ANCB-2017L012地块安置房(螳川熙岸)回购资金35,453,939.74元,支出增加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3,000,000.00元,城中村改造项目征迁补偿费用6,521,300.00元,东湖世家安置房购房尾款6,600,248.38元,电信异地安置房购房款5,082,142.00元,其他项目减少565,067.7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25,971.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36,906.28元,占基本支出的95.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9,065.00元,占基本支出的4.88%。人均情况: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22,425.49元/年,公用经费人均7,606.97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4,804,174.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93,880,000.00元。
1.安财发〔2024〕5号云南省2013至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专项资金项目经费79,287,732.25元,主要用于云南省2013至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
2.安财请〔2024〕1号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经费项目经费45,000.00元,主要用于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
3.安财笺〔2024〕1119号“金色江畔”项目回购款资金项目经费15,000,000.00元,主要用于“金色江畔”项目回购;
4.安财发〔2024〕5号住建局省级规划示范村偿还本金及利息专项资金项目经费406,200.00元,主要用于住建局省级规划示范村偿还本金及利息;
5.安财发〔2024〕5号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经费项目经费507,400.00元,主要用于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
6.安财笺〔2024〕627号安宁市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兑现奖励资金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150,000.00元,主要用于安宁市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兑现奖励资金;
7.昆财建〔2024〕2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8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8.安财笺〔2024〕106号节前工程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700,000.00元,主要用于节前工程款;
9.安财笺〔2024〕181号安宁市2013至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管理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安宁市2013至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管理费;
10.安财笺〔2024〕106号“螳川熙岸”项目回购款资金项目经费6,000,000.00元,主要用于“螳川熙岸”项目回购款;
11.安财笺〔2024〕106号“金色江畔”项目回购款资金项目经费22,300,000.00元,主要用于“金色江畔”项目回购;
12.安财笺〔2024〕973号农村低收入群体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590,636.00元,主要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13.安财笺〔2024〕2083号“金色江畔”项目回购款资金项目经费6,000,000.00元,主要用于“金色江畔”项目回购款;
14.安财笺〔2024〕1658号保交楼工作经费项目经费9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交楼工作经费;
15.昆财建〔2024〕46号昆明市安宁产业园区草铺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安宁产业园区草铺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16.安财发〔2024〕5号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经费项目经费6,12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
17.安财笺〔2024〕2274号2023年公务员嘉奖、记三等功经费项目经费6,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公务员嘉奖、记三等功;
18.昆财建〔2024〕64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91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
19.昆财建〔2024〕56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6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专项资金;
20.安财笺〔2024〕2510号官厢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519,228.89元,主要用于官厢街棚户区改造项目;
21.安财行〔2024〕9号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专项工资津贴经费项目经费1,200.00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专项工资津贴经费;
22.安财笺〔2024〕2665号“金色江畔”项目回购款资金项目经费70,000,000.00元,主要用于“金色江畔”项目回购款资金;
23.安财社〔2024〕22号工勤人员优秀奖励经费项目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工勤人员优秀奖励;
24.安财笺〔2024〕3631号购房契税补助专项经费项目经费4,665,762.07元,主要用于购房契税补助专项经费;
25.安财笺〔2024〕3757号“金色江畔”项目回购款资金项目经费77,180,000.00元,主要用于“金色江畔”项目回购;
26.安财笺〔2024〕4128号电信异地安置项目保障性住房购房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082,142.00元,主要用于电信异地安置项目保障性住房购房;
27.安财笺〔2024〕4129号东湖世家安置房购房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6,600,248.38元,主要用于东湖世家安置房购房款;
28.安财笺〔2024〕3000号离退休党支部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4,433.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专项工作;
29.安财发〔2024〕5号信创工作经费项目经费79,246.05元,主要用于信创工作;
30.安财笺〔2024〕3270号连然片区23条道路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3,682,698.00元,主要用于连然片区23条道路建设工程;
31.安财笺〔2024〕3271号连然片区2条道路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23,272.00元,主要用于连然片区2条道路建设工程;
32.昆财建〔2024〕82号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经费611,3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
33.昆财建〔2023〕4号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056.00元,主要用于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
34.昆财建〔2023〕71号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向)专项资金项目经费97,4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424,053.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43%。与上年相比减少43,274,214.57元,下降25.80%,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2024年离退休干部党组书记、委员工作补贴;预决算无差异。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1,914.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完成年初预算的86.1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39,9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3,370.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623.4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年初预算2,080.00元决算未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132,934.12元决算未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15,290.51元决算未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1,17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完成年初预算的90.1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63,551.5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3,835.7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92.1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社会保障缴费年初预算34,860.45元决算未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2,764.25元决算未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610.87元决算未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909,340.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完成年初预算的81.40%。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费和社保费、日常运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2,720,040.49元,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552,400.00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636,900.0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工资福利费和社保费、日常运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年初预算252,622.51元决算未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年初预算47,600.00元决算未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156,000.00决算未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年初预算360,180.00元决算未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年初预算533,500.00元决算未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590,6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590,63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年初无此项预算,决算支出1,590,636.00元。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634,86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4%,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9%。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2,519,228.89元,农村危房改造1,246,200.00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4,056.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6,921,300.00元,住房公积金278,316.00元,购房补贴4,665,762.0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决算支出2,519,228.89元年初无预算,农村危房改造决算支出比年出预算多826,200.00元,公共租赁住房年初预算27,000.00元决算未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年初预算29,096.00元决算未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决算支出比年初预算多9,521,300.00元,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12,288.00元决算未支出,住房补贴决算支出4,665,62.07元年初无预算,故住房保障(类)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200.00元,决算为11,470.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1.01元,增长0.2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0,823.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36%,完成年初预算的3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00.00元,决算为64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4%,完成年初预算的3.3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01元,增长0.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元,下降0.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0元,下降0.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2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70.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1.01元,增长0.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0,82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00.00元,决算为64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01元,增长0.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元,下降0.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0元,下降0.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老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32.01元,国内接待费支出减少1.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工作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昆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四督导组开展安全生产月期间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065.00元,比上年减少13,862.77元,下降4.58%,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减少72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2,07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84.82元,其他日常公用经费减少882.95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050.00元,邮电费183.00元,差旅费17,089.50元,公务接待费647.00元,工会经费6,120.00元,福利费45,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23.50元,其他交通费用152,5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70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2,107,093,698.22元,其中,流动资产52,601,467.31元,固定资产23,623,899.2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030,778,885.29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89446.4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4,533,062.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74,462.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36,222.04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246.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246.0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246.0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住房制度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制的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经济系统,实现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和管理的房屋系统改变的社会,专业的运行系统;住房利益的一种分布的变化,根据一个人的工作为基础的货币工资分配;建立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性质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体系和高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体系;同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政策性和商业并存的住房信贷系统。
三、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
四、省级质量标准化工地:是指在一个省份的行政区域内,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扬尘治理、消防保卫等方面达到该省建筑业最高或优良标准的在建工程项目,是经企业申报、各级主管部门层层审核评选出的样板工地和行业标杆。
监督索引号53018100463300101111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5)20251021043215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