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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112-487519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30 10:21
名 称: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机构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25-10-30 10:21 浏览次数: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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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执行各级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对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建议。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帮扶政策,配合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研究提出中央、省、昆明市下达的和安宁市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牵头开展本地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落实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和协定执行有关工作等。

(四)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培育、保护及打造农业品牌。组织参与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业产业发展、渔政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有关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 。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省、昆明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培育培训及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全市农业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是安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乡村振兴局、市畜牧兽医局牌子,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一)安宁市农业农村局设5个内设机构

市委农办秘书组(乡村振兴办公室、市委农办综合督查组)、综合办公室、产业规划和发展科、项目促进和建设科、帮扶促进科。

(二)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所属1个参公管理单位

安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所属6个事业单位

安宁市种植业服务中心、安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宁市畜牧兽医站)、安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安宁市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安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安宁市农业发展研究中心(安宁市乡村振兴研究院)。

三、负责人

李海静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12、1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3:30-17:00

联系方式:0871- 68699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