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用2006字第0084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7 11:04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持证人罗元忠,因保管不慎,遗失位于安宁市昆钢阳光小区27幢1单元101号《国有土地证书》一本,证载信息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罗元忠
土地证书颁发号:安国用2006字第00845号
证书编号:007948045
土地用途:住宅
使用权类型:划拨
使用权面积:19.33平方米
现持证人申请遗失补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将该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见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反映。逾期即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