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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511-103647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1-10 12:00
名 称: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安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服务)
文号: 关键字: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安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服务)

发布时间:2025-11-10 12:00 浏览次数:0
字号:[ ]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安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服务

购买服务内容:202511月-2027年11月安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服务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财政局

项目预算:共计2年,每年不超过15万元,按照实际服务内容结算,从年初预算中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师许可证;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陈薇            联系电话:68681230

安宁市财政局

202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