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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511-104053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1-25 10:22
名 称: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
文号: 关键字: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

发布时间:2025-11-25 10:22 浏览次数:0
字号:[ ]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购买服务内容:为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提供法律服务,负责日常联系及业务办理,全力依法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项目预算:70000元,从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年初预算经费列支。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

购买服务采购方式:询价

承接主体资质要求:1.主体合法合规,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长期履约能力;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无不良执业记录,近三年内,承接主体及拟派服务团队成员无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未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

3.需以稳定团队形式提供服务,有组织实施本项目的人员、专业能力和物质条件。团队成员需具备较高政治素质、法律素养与专业能力,至少拥有3名以上执业律师,且均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其中顾问团队牵头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行政法理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机关法律顾问业务;具备行政执法部门法律顾问经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4.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不从事任何损害本单位利益的活动,不利用有关保密事项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保守知悉的有关各方的秘密和个人隐私。

服务范围:协助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为本单位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服务。包括:

1.参与本单位重要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或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2.参与本单位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涉法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应邀参加相关谈判、会议;

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提出法律建议,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应邀参加相关会议;

4.参与重大决策讨论,进行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5.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进行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6.参与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论证研究,提出法律建议,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协助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7.参与处理或调解涉及本单位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并协助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8.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9.遇临时情况,能够及时抵达本单位参与相关工作;

10.办理本单位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宜。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51125日—2025122日(较前一个时间节点间隔五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202511259002025122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文件提交:请有意参与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两份纸质响应材料(应包含满足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服务事项清单、报价表)至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大厦101007室,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871-68688579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5112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