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安宁市绿藤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26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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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绿藤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经查,你单位存在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24年度检查、拒不接受检查及逾期未参加约谈的情形,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本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本机关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六十四条规定,对本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你们有要求听证的权力,如果有要求听证意见的,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力。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宁湖大厦6楼安宁市民政局
邮政编码:650300
联系电话:68681200
安宁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