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的履职报告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5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的履职报告
根据《安宁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试行)》(安普法办〔2023〕6号)、《安宁市市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修订)》(安普法办〔2022〕13号)等文件,结合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职责,将2025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履职报告如下:
一、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的责任目标和责任科室。按照《安宁市市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修订)》,结合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职责,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的责任目标和责任科室,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普法责任的工作措施
开展普法宣传的工作措施主要有:(1)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的责任目标和责任科室;(2)组织周五业务课堂培训、应知应会业务知识测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3)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宣传,强化社会公众法律意识;(4)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在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中同步开展法律普法宣传教育,实现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5)在魅力安宁、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法律法规解读、消费警示和执法动态,及时向社会传递市场监管领域的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6)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普法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7)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制作普法视频、宣传材料、消费预警提示等开展线下线上宣传,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8)分类精准普法,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提供精准的普法服务,提高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普法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情况
(一)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打造高素质的普法干部队伍。
1.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首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2025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及学习计划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必修清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开展集中学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将学习成果转化到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中去。其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通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理论学习等方式,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全覆盖。再次,营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氛围,图书室覆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材料,局公众号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文章等方式,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
2. 开展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确保每年每名执法人员不少于 60 学时。2025年6月25日,组织部分执法人员参加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计量院开展加油机计量检查观摩学习。2025年7月10日,执法人员参加司法局举办的安宁市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法律知识培训3期、参加司法局组织的普法讲座5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院旁听活动2次、开展周五业务课堂培训16期(参训人员达457人次)、开展应知应会知识业务测试2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内部评查2次、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培训等等。
3. 持续不断筑牢根基,让业务硬起来。2025年,印发《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课堂培训工作方案》,确保每周五下午开展业务课堂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党内法规、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件分析分享等内容;印发《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应知应会知识业务测试工作实施方案》,测试内容包含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交易监管等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印发《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办理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2个文件,从发现案源、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执行与结案、案卷归档、系统录入等各个关键环节,切实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的严谨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印发《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涉企检查若干规定(试行)》,严格规范涉企检查的流程及文书的使用。
(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情况
1. 食品安全知识普法宣传。秉持“预防为主、宣传先行”理念,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爱国卫生健康月、安宁市“你点我检”惠民实事宣传活动等10余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场讲解食品安全常识、消费维权途径,利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魅力安宁等平台推送食品安全科普知识10余条,反对铺张浪费2条,引导群众树立科学饮食观念。同时,面向食品经营主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5场次,比如2025年3月5日、8月22日,11月10日先后组织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春季线下培训及考核320人次、督促从业人员线上培训、秋季覆盖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及一线从业人员1000余人的线下集中培训与知识考核。同时,通过魅力安宁公众号和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夏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示》、《秋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示》2期,发布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等相关宣传信息2期,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推动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普法宣传。为强化药械化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2025年,我局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大学校园等重点领域,开展药械化安全宣传,组织开展好“安全用药月”、“药品科技周”、“化妆品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活动”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开展宣讲、咨询、展览等活动5场,发放资料8000余份,惠及群众10000余人次。活动聚焦重点人群精准宣传,强化经营主体合规引导,创新宣传形式提升传播效果,畅通群众沟通渠道,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强化青少年滥用药物危害教育,提升公众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意识。
3. 质量计量标准化宣传。2025年4月22日,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10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和租赁企业召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政约谈暨标准宣贯培训会,与各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签订了《电动自行车企业质量诚信承诺书》和《行政约谈书》,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4. 保护知识产权宣传。2025年,聚焦安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经营主体、安宁市高职院校,急难愁盼问题,精心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进高校、进园区”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为辖区企业、师生送上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大餐”。2025年4月25日,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云南理工职业学院共同举办“知识产权进高校”宣传培训活动。本次活动以“智汇安宁・创享未来——知识产权与AI驱动产教融合”为主题,通过普及知识产权知识,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激发高校师生的创新活力与知识产权意识,为安宁市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储备人才力量。现场200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2025年10月31日,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同举办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创新发展专题培训,辖区内94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负责人参会。
5. 特种设备安全宣传。2025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普法宣传培训6次,培训特种设备单位负责人、安全总监共计1297人次,组织各使用单位签署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安全警示约谈文书220份,各类活动中发放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900余份。2025年3月13日,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安宁市电梯事故警示教育暨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共计289人参加会议。深刻汲取盘龙区“2·18 ”一般电梯失效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紧盯电梯本质安全,压实电梯制造单位、维保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各方责任。2025年6月6日,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地方标准宣贯培训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总监共计415人参会。2025年6月16日,在金色时代广场尚购超市入口开展 2025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知识问答等形式在全社会大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现场出动执法人员3人,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2025年9月24日,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安宁市电梯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集中约谈会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计198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当前电梯安全形势、深入分析近期典型事故案例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隐患,对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45067—2024)进行宣讲。2025年11月20日举办安宁市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隐患自查培训会议、安宁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集中警示约谈会,辖区内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计145人参加会议。
6. 加强殡葬领域价格和集贸市场消防安全宣传。一是不断加强殡葬领域服务单位和经营主体监管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近期在昆明西郊殡仪馆、凤凰山公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在全市22个集贸市场利用市场彩屏、LED显示屏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及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不断规范殡葬市场秩序。二是组织全市22个集贸市场主办方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全市22个标准化集贸市场利用市场内的彩屏、LED显示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累计刊播标语240条,宣传海报52张,掀起消防宣传热潮。
7. 公平竞争审查方面。召开2次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政府职能部门、管委会及9个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审查评估针对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一事一议”的政策措施等文件,客观公正地提出审查结论,保证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8. 消费者权益保护。围绕“共筑满意消费”年的主题,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一是在商业街区、大型社区、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维权手册,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新媒体矩阵联动,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文章、图解、短视频、消费提示等,扩大宣传影响范围,尤其吸引年轻消费群体关注。三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等,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处理现场投诉8起,发布新媒体信息4条,媒体报道3次,通过日常受理处置消费投诉举报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400余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9. 以案释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截止2025年11月26日,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63件(含简易程序247件),案件性质包含: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质量计量、化妆品、烟草、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领域,在执法过程中,注重以案释法,通过实际案例向经营者和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以案释法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营造了公平竞争、守法经营的市场环境。
四、取得的工作成效
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普法宣传活动,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具体表现在:一是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了明显提升。在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服务对象能够更加主动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也大幅提高。二是经营主体的合规经营意识显著增强。各类企业、商户在参加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活动后,对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大多数能够自觉遵守市场监管领域的各项法律法规,主动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三是市场监管领域的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与公众、经营主体之间的沟通互动更加顺畅,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存在的不足之处
今年的普法宣传较往年力度大,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有:一是普法的内容不够深入,停留在拉横幅、粘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面;二是普法案例的宣传还需要加强;三是普法的成效与预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何让群众通过普法、知法、用法维权是难点。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普法办的要求,持续开展普法工作。利用好重要时间、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通过微信公众号、现场宣传、多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聚焦职能职责加强宣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监管中,边执法边普法,使普法工作常态化。通过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的广度、力度和强度。通过梳理普法责任清单,查缺补漏,对普法工作的薄弱环节继续加强普法力度,对涉及工作任务,逐一逐项落实好普法工作。
三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高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参与度。结合新媒体特点,制作生动有趣的普法短视频、动画、漫画等,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广泛传播,让普法内容更加通俗易懂、深入人心。同时,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法互动活动,如知识竞赛、线上问答等,激发群众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继续开展周五业务课堂培训、应知应会业务知识测试、执法人员轮训、行政执法案卷内部评查、法院旁听,参加视频学会会议等,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