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履职报告
2025,安宁市红十字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普法工作与红十字核心业务紧密结合,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目标,扎实推进普法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工作基础
(一)完善组织架构,成立以会长为组长、专职副监事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单位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制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制定工作计划,结合红十字会工作实际,制定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普法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建立法制宣传阵地,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普法工作,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基层红十字会利用横幅、宣传单等向群众宣传红十字会相关法规和政策。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系统内普法与能力建设,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认真组织红会干部职工学法活动。推动建立常态化的法治学习机制,组织红十字会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定期的法律知识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等,对《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和资金捐赠指南、物资捐赠指南等指导性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涵盖法律法规解读、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二是将法治培训与红十字业务培训相结合,在应急救护师资格培训、志愿服务骨干培训中增设相关法律法规课程,提升了红十字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救援、救护、救助工作的能力。加强对会员和志愿者的法律知识培训,不断增强红十字系统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
(二)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全国防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在“5·8世界红十字日”期间,组织开展“红十字博爱周”活动,通过线上宣传和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将普法工作融入红十字各项业务活动中,在开展应急救护培训、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时,同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推动“三献”(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重点宣传《献血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使群众在参与红十字活动的同时,学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参与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向群众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依法履行职责,提升红十字会工作水平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扎实履行法定职责,有序推进“三救三献”与募捐工作规范化开展。“三救三献”工作方面,以法治为引领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护知识“五进”普及培训,严格规范人道救助申请审核、公示流程,精准落实救助资金与物资发放;深化“三献”法治宣传,通过多渠道普及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及遗体器官捐献相关法规政策,规范捐献登记、血样采集等全流程管理,依法保障捐献者权益与意愿。募捐工作方面,严格遵循公开募捐相关规定,规范开展线上线下募捐活动,健全捐赠财产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制度,及时出具合法捐赠票据,主动公开募捐收支、项目实施等信息,严格按募捐方案及捐赠协议使用资金物资,坚决杜绝擅自变更用途行为,主动接受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确保募捐工作全程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切实维护公益慈善公信力。
安宁市红十字会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