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5]第15号
科之杰新材料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12月12日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2日受理,现已审核完毕。
你单位申请公司技服人员、营售人员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生产人员(中控、物流、生产普工、机修)、后勤人员、质检人员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经审核,符合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我局批准你单位所申请的公司技服人员(2人)、营售人员(14人)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生产人员(中控、物流、生产普工、机修)(11人)、后勤人员(1人)、质检人员(2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期限为2年。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你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特此通知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