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关于落实安宁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按照《政协安宁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送<安宁市殡葬领域改革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民主监督视察报告>的函》(安巡发〔2025〕19号)意见建议。安宁市民政局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项,还有3项正在推进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整改落实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细化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各科室深刻剖析、认真查摆问题,对照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结合市民政局工作实际,于5月16日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制定《安宁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安宁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农村公益性公墓领域机动巡察的情况报告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推动巡察问题整改。于6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民政局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原因,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各类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方面问题
反馈意见指出:1.七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未做到全覆盖。巡察反馈的“制度执行不严,凤凰山公墓费用支出审批手续不完整,公墓销售价格弹性大”问题,在市民政局2023年1月上报的整改报告中未见到“公墓销售价格弹性大”的整改落实情况,本轮巡察发现该问题持续到2024年。二是部分问题反弹回潮。巡察反馈的“财务报销不规范”“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指导、监督不到位”在本次巡察中依然存在。2023年10月,市民政局3名干部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考察学习费用在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报销。2008年至2024年,凤凰山公墓报销公车停车费仅有一张物管公司开具的发票,无停车时间、车辆信息等附件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1.安宁市凤凰山公墓已于7月16日完成成本核算工作,7月30日安宁市凤凰山公墓价格备案经局长办公会审核,于8月1日对外公示,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执行墓穴墓位收费。2.安宁市凤凰山公墓提升经营性公墓平价墓穴数量,降低减少墓型,增加价格3万元以下的墓穴,于7月开展平价墓穴建设工作,已完成首期420冢平价墓建设工作。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化执行收费标准。二是1.安宁市民政局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内控措施,严格执行《安宁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费支出主体责任,严禁跨单位报销费用,严格界定自收自支单位报销范围。按照“三级联审”机制,实行经办人自查、科室负责人初审、财务部门复审的报销流程,重点核查费用合规性、附件完整性,确保财务报销程序合规。2.市民政局每年不少于2次对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务检查,坚决避免出现违规报销情况。3.2023年10月,市民政局3名干部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考察学习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市民政局已按照审计期间相关要求及时向下属事业单位退还违规报销金额。
2.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2024年,市审计局反馈的时任民政局主要领导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指出“温泉街道办事处、县街街道办事处、连然街道办事处自2021年起,未按规定收取‘一工一农’安葬墓穴成本费和管理费”,市民政局未举一反三进行整改。本轮巡察发现,草铺街道办事处2017年8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未收取“一工一农”的公墓建设成本费和管理费,涉及金额5.4万;太平新城街道未严格执行市政府39号公告,有7个合墓的“一工一农”公墓建设成本费和管理费未收取,涉及金额2.1万。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修订完善《安宁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一工一农收费及资金管理的通知》(安民联发〔2023〕16号),针对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进行明确,规范各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一工一农”收费流程。2.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落实行业监管制度,督促街道规范化收取“一工一农”建设管理费用,6月25日—6月30日,联合市财政局对各街道开展殡葬领域财务事项监督检查。
(二)职能部门和街道监管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民政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力。历任领导班子对殡葬领域的监管重视不足,政策宣传不到位,监督检查宽松软,致使监管责任悬空。一是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未将殡葬管理视为民生重要工作来抓,缺乏全局思维、系统思维,工作重心多集中于殡葬设施的建设批复、经费拨付的会议研究,在制度建设、政策落实、收费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着力不足,日常检查和工作指导局限在文来文往上,缺少系统指导和有力监管。如,2016年至2022年仅召开1次涉及农村公益性公墓议题的会议,2022年至2024年召开的7次会议中,有4次议题为经费拨付,其余3次为年检结果通报、墓穴证制作等。又如,市民政局2020年至2024年工作总结,仅2020年提及农村公益性公墓检查,且内容简略,仅有短短2句话。因监管不力,2024年8月市民政局被市监委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日常监督管理的监察建议》。二是公益性公墓年检制度执行不到位。牵头作用发挥不足,自2008年殡葬改革以来,未建立有效的齐抓共管联动机制,联合检查开展频次低。如,2009年至今,仅有2次联合市发改、市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联合检查整治,导致公墓乱象长期得不到整治。又如,落实2012年《昆明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中“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年检制度”的要求不力,2022年起才组织街道开展年检工作,2024年12月出台联合年检办法。三是日常监督检查流于形式。2018年8月开展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地检查走马观花,发现问题浮于表面,通报问题含糊其辞,整改验收敷衍了事。对发现的连然街道大山公墓对外出售墓穴的行为未进行有效制止,该问题持续到2020年。2023年下发的《安宁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八个方面的整治任务全部分给职能部门、街道及下属事业单位自查上报,以文件落实文件,未采取实质性监管行动。四是内部监管指导缺失。对下属事业单位西郊殡仪馆和凤凰山公墓监管失察,在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财务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缺乏经常性指导监督,2022年10月前,会议记录中未见市民政局班子成员列席馆务会、公墓办公会,直到审计、巡察发现违纪违法问题才予以关注,但后期监管仍未能杜绝违纪问题。如,2022年至今西郊殡仪馆因违纪违法被市纪委监委查处7人次,2024年仍存在职工接受丧属礼品问题。又如,凤凰山公墓公务用车长期管理不规范,市民政局未发现公车私用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1.7月28日,市民政局开展第五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内容,并结合实际工作讨论交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大民生”理念。2.加强殡葬领域专项工作研究,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每周听取殡葬整治工作专项汇报,2025年以来,市民政局领导班子研究部署32次。3.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将殡葬领域重难点问题、资金使用、人员管理、制度建设、政策落实、收费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纳入市民政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班子碰头会议事范畴,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建议,发挥集体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作用,确保殡葬领域相关问题稳妥有效解决。
二是1.严格落实云南省、昆明市关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年检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安宁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年检办法(试行)》,8月6日修订《安宁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5月7日—5月16日,联合市场监管、发改、住建、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年检工作,并将年检成果运用于拨付各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管护费依据,带动各街道加强日常建设管理;2.5月6日召集参检单位及被检部门开展业务培训,明确检查标准、检查范围、检查流程,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年检办法开展年检工作,将年检考核结果作为2025年管护费拨付依据。
三是1.市民政局严格落实《强化殡仪馆公益属性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方式动态调整检查内容,定期不定期对安宁市凤凰山公墓、昆明西郊殡仪馆依法服务和运营的行政检查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针对性检查。2.3月22日、6月13日、6月25日、7月9日,会同发改、市场监管、公安、卫健、文明办等部门等相关部门对殡仪馆价格公示、运营情况开展检查;3.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安宁市农村公益性公墓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农村公益性公墓会议制度、报告制度、检查制度,统一《安宁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放)情况登记表》和《安宁市农村公益性公墓“一工一农”人员情况登记表》,及时完善制度机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4.6月25日,印发《安宁市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7月25日,印发《安宁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督实施方案》完善领导小组,明晰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殡葬领域联合监管效能。
四是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意识。1.机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定期列席昆明西郊殡仪馆馆务会、安宁市凤凰山公墓办公会;7月22日,市民政局局长刘海滨列席昆明西郊殡仪馆馆务会、安宁市凤凰山公墓办公会,对殡仪馆、公墓运营情况进行指导;5月27日,市民政局副局长武燕秋列席昆明西郊殡仪馆馆务会、安宁市凤凰山公墓办公会加强工作督导;同时,要求昆明西郊殡仪馆、安宁市凤凰山公墓“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报请安宁市民政局研究、审议,严格执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2.强化检查抽查。在“清明、冬至”等特殊时节常态化开展对殡葬服务机构开展收费价格、殡葬服务、祭扫安全等检查,结合双随机、年检等时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殡葬服务机构、农村公益性等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核查价格公示、墓穴销售、财务收支等情况。3月20日—4月6日清明节期间,市民政局局长、副局长分组带队对凤凰山公墓、各农村公益性公墓开展抽查;6月25日—30日联合市财政局对农村公益性公墓财务情况进行抽查。3.6月17日,昆明西郊殡仪馆对服务项目进行成本核算,7月17日,针对昆明西郊殡仪馆自愿选择服务项目,市民政局督促昆明西郊殡仪馆召开殡仪服务收费价格论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代表,服务单位代表、服务对象代表、殡葬职工代表及云南正康会计师事务所代表等18人参加价格论证会议;7月16日,对安宁市凤凰山公墓进行成本核算,7月29日市民政局对昆明西郊殡仪馆、凤凰山公墓服务项目清单、墓穴价格进行审核,7月30日对昆明西郊殡仪馆、安宁市凤凰山公墓价格收费进行批复《安宁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安宁市凤凰山公墓收费价格项目备案的批复》(安民〔2025〕16号)《安宁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昆明西郊殡仪馆服务项目收费清单备案的批复》(安民〔2025〕17号)。8月1日,对价格收费公示后正式执行。4.在昆明西郊殡仪馆、安宁市凤凰山公墓服务大厅设立举报热线和意见箱,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2.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履行缺位。一是联合检查不够细致。各职能部门局限于自身职责范围,工作时各自为政,履行殡葬领域监督检查责任较为被动。如,日常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安宁市凤凰山公墓2018年11月的墓地收费项目备案材料中,违规使用国家领导人肖像作为制作墓碑瓷像的样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又如,巡察期间收到信访反映,县街街道石庄村委会村民刘某良在下凤龙潭水库边违规建设坟墓,一个是在2014年修缮其妻子(2002年去世)的坟墓时,为其本人建“活人墓”,另一个是为其母亲(2015年去世)在家族坟旁建设坟墓,其母在玉龙陵园内也有一个墓穴,经现场查看,反映属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市民政局严格落实《强化殡仪馆公益属性专项行动工作要点》,每季度至少一次对联系单位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检查;3月22日、6月13日、6月25日、7月9日,会同发改、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对殡仪馆开展执法检查;2.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安宁市农村公益性公墓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农村公益性公墓会议制度、报告制度、检查制度,统一《安宁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放)情况登记表》《安宁市农村公益性公墓“一工一农”人员情况登记表》,及时完善制度机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3.6月25日印发,《安宁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督实施方案》,完善领导小组,明晰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殡葬领域联合监管效能。通过各部门间的联动检查,强化我市殡葬领域监管效能,为殡葬领域监管工作提质增效。4.县街街道石庄村委会村民刘某良母亲墓穴已于6月14日进行拆除和迁移,其妻子坟墓鉴于下葬时间早于安宁市殡葬改革工作开展以前,但按照有关规定墓穴不得擅自改扩建,已于6月20日一并完成墓穴“瘦身”事宜。7月3日,安宁市民政局、县街街道经现场核实已完成整改。
(三)市民政局下属的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执行政策有偏差方面存在的问题
1.西郊殡仪馆内部管理仍存在漏洞。西郊殡仪馆原馆长刀震宇被查处后,虽制定完善了内部制度,诸多方面逐步走向规范,但馆内管理服务水平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质效与群众需求有差距。2020年至今殡葬领域的54起市长热线投诉中,昆明西郊殡仪馆35起,占64.8%,服务存在较大改进空间。二是收费标准执行不严。2021年10月至2024年9月期间,殡仪馆使用智慧殡葬系统收取火化费时,对政策规定重视不够,未严格执行12岁以下儿童火化费减半的政策,共涉及14例,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工作后才纠正。三是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随着工资福利待遇的规范,部分职工工作积极性降低。巡察组中午1点半实地走访时发现,接待大厅仅有1人在岗,免费提供群众使用的服务大厅大门紧锁,行政办公楼仅有的1人正准备下班。第三方公司协议期满后,因馆内工作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提供满足丧属需求的延伸服务,导致投诉增多。职工工作量增加,抱怨情绪严重,影响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整改情况:第一、二项整改已完成,第三项基本完成,正在推进整改,昆明西郊殡仪馆已聘请第三方开展薪酬体系修订工作,待薪酬体系修订完善后正式执行。
一是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昆明西郊殡仪馆已于10月完成《殡仪规范服务指南标准》的制定工作,并严格按照服务流程对丧属进行接待,在馆内显著位置公示所有服务项目价格,全流程价格公开透明,优化服务流程,将死亡证明开具、遗体接运、告别仪式、火化、骨灰寄存等环节整合为 “一窗通办”,提供标准化服务清单,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优化服务体验。2.完善群众反馈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环境。2025年8月5日制定投诉意见闭环管理制度,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在殡仪馆醒目位置设立举报信箱,方便群众随时反馈意见和建议。建立投诉意见闭环管理制度,对所有意见分类反馈至对应科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处,及时落实整改,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能落实,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根据群众反馈和内部监督结果,不断调整和优化服务内容和形式,确保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二是1.加强殡仪馆线上使用小程序与“昆明西郊殡仪馆智慧管理系统”整合衔接,开发线上预约悼念厅、选购丧葬用品、线上缴费等功能,实现线上办理、车辆调度、遗体接运、业务洽谈、财务结算、火化调度、移动办公等全流程进行全方位全覆盖信息化管理,使殡葬各项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向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的转变。2.昆明西郊殡仪馆于5月16日、6月10日、7月31日,召开廉洁教育警示会,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员工廉洁自律教育;7月17日,前往云南省安宁监狱参加殡葬行业教育整顿警示教育活动。2024年12月24日,昆明西郊殡仪馆已组织全体职工签署廉洁服务承诺书,2025年7月16日,全馆员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殡葬行风建设责任书,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殡葬行风建设教育,开展员工谈心谈话活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殡葬行风建设入脑入心,成为全馆员工的自觉行动。3.6月17日,昆明西郊殡仪馆对服务项目进行成本核算,7月17日,针对昆明西郊殡仪馆自愿选择服务项目,市民政局督促昆明西郊殡仪馆召开殡仪服务收费价格论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代表,服务单位代表、服务对象代表、殡葬职工代表及云南正康会计师事务所代表等18人参加价格论证会议;7月30日市民政局对昆明西郊殡仪馆服务项目收费清单进行批复。8月1日,对价格收费公示后正式执行。
三是1.昆明西郊殡仪馆充实人员力量,2025年5月,昆明西郊殡仪馆新招聘15名殡仪服务专职人员,充实殡仪服务人员体系。梳理各岗位的工作任务,根据职工的能力和特长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工作量均衡,避免出现忙闲不均的情况。2.昆明西郊殡仪馆聘请第三方于10月31日完成薪酬体系初稿修订工作,待薪酬体系方案正式修订完成后根据方案对职工薪酬进行合理调整,确保薪酬与职工的工作绩效和贡献相匹配。12月起,试行新修订的薪酬体系方案,根据试行成效完善薪酬体系。3.昆明西郊殡仪馆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通报经营状况、发展规划,收集职工意见建议等,第三季度已于9月25日召开职工大会。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培训课程不少于2次,对现代殡葬服务理念、殡葬服务礼仪、殡葬法规与标准化建设等方面专业内容进行培训。11月7日,开展殡仪馆业务大讲堂,对遗体火化开展业务培训。4.分批次组织职工参加云南省殡葬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试,殡仪服务员、遗体火化师、遗体防腐整容师等,让职工清楚自己的职业发展路径,提升专业素养。2024年以来昆明西郊殡仪馆12名干部职工参加培训并取得殡葬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2.凤凰山公墓执行公墓管理政策失序。一是墓穴面积超标。1993年建设初期,云南省民政厅批复文件(云民民字〔1993〕26号)中要求墓穴面积不超过1㎡,1997年《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44号)》也规定墓穴面积不得超过1㎡,凤凰山公墓建造超面积墓穴11503个,直至昆明市审计组反馈后,才于2024年对剩余的215个进行了整改。二是违规出售墓穴情况长期存在。凤凰山公墓违反《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长期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的人出售墓穴,直到2022年才停止预售墓穴行为,目前预售墓942个未落葬。三是费用列支存在违规行为。如,干部职工长期不缴纳伙食费。自2020年1月起,公墓干部职工在西郊殡仪馆食堂搭伙就餐,单位每月向西郊殡仪馆拨付就餐费8000元,但个人未缴纳餐费。又如,长期用公款向小区物业缴纳停车费。查阅公墓明细账发现,2010年1月至2024年1月用公款支付云南安宁房地产开发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在华西小区)、昆明合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公司地址在宁湖左岸小区)停车费。
整改情况:第一、二项整改已完成,第三项基本完成整改,正在持续推进,待纪委反馈具体退缴金额后执行整改。
一是1.安宁市民政局及时督促安宁市凤凰山公墓梳理掌握墓穴面积超标底数,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安宁市凤凰山公墓于2024年3月已停止对剩余215冢超标墓穴销售。并于2024年5月对暂未销售的215冢超标墓穴全部拆除完毕。2.2025年以来,凤凰山公墓分别于1月8日、4月29日、5月8日、5月27日、7月30日以职工大会等形式对各级殡葬领域政策、警示教育等材料集中学习,强化公墓职工熟练掌握业务相关政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抓整改。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直面问题抓整改。要求安宁市凤凰山公墓严格按照墓穴建造标准(墓穴面积不超过1㎡)进行建设,严禁超面积墓穴建造情况再次发生。
二是安宁市民政局督促安宁市凤凰山公墓对942个未落葬预售墓逐一摸排,按照对于危重病人(需县级人民医院出具病危通知书)、年龄在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保留墓位待用;对于其他情况进行清退的原则。梳理942个预售未落葬墓穴,其中已安葬23人,750人属于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153人已通知家属进行退费办理,目前办理退费4人。
三是1.安宁市民政局督促安宁市凤凰山公墓梳理涉及清退职工餐费情况,核实清底数,按照安宁市机关单位食堂用餐相关标准进行补缴,涉及补缴的13名职工已于2025年5月10日完成补缴,补缴73120元餐费已缴入安宁市凤凰山公墓账户。2.2025年4月25日制定《安宁市凤凰山公墓伙食费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参与就餐职工于每月底报名次月就餐情况,如因个人原因需暂停次月就餐的,应在月底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单位报备,以便提前通知西郊殡仪馆食堂管理部门,个人承担伙食费按报名于月初按160元/月/人,存入单位富滇银行基本账户。3.安宁市民政局针对安宁市凤凰山公墓长期用公款向小区物业缴纳停车费问题召开研究会议,要求安宁市凤凰山公墓涉及此项问题的个人,将2010年1月至2024年1月用公款支付云南安宁房地产开发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在华西小区)、昆明合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公司地址在宁湖左岸小区)停车费全额退还至安宁市凤凰山公墓账户。8月7日,经对接驻发改局纪检组,该项问题已移交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待办案部门确定具体的违规报销金额及具体责任人后,市民政局将及时督促责任人按要求及时足额退缴。下一步,安宁市民政局将督促安宁市凤凰山公墓加强内控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财务管理,市民政局将不定期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情况进行抽查,及时指出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四)殡葬领域乱象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4.凤凰山公墓墓穴定价成摆设。查阅2020年以来的销售情况统计表,销售墓穴未全部按公示价格收费,部分墓位打折金额从1000元至45740元不等。2022年9月23日,市委主要领导召开殡葬工作调研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凤凰山公墓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严格按照标准收取费用,坚决打击乱收费和打招呼打折扣等行为”,但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仍存在销售打折情况,涉及5个墓穴、金额1.06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安宁市民政局督促凤凰山公墓强化价格管理制度,于7月4日—16日聘请众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云南事务所,对安宁市凤凰山公墓17类共21种墓型进行售价进行成本核算,并在7月29日将价格提交至市民政局审批备案,严格按照公示价格进行收费,确保消费透明。2.7月30日,市民政局对安宁市凤凰山公墓成本核算情况进行审核,于8月1日正式对外公示,并督促公墓严格按照公示价格进行收费。3.凤凰山公墓于1月8日、4月29日、5月8日、5月27日、7月30日,召开内部教育培训会,要求全体职工严格按照公示价格进行收费,严禁违规进行优惠。4.在公墓醒目位置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西郊殡仪馆违规违纪问题还未根治。2021年1月原馆长刀震宇因私分国有资产和受贿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后,殡仪馆工作人员仍未汲取教训彻底整改到位,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开始后,发现4名职工涉嫌违纪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昆明西郊殡仪馆于5月16日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培训会;6月10日召开以案为鉴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7月17日前往云南省安宁监狱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殡葬行业教育整顿警示教育活动;7月31日、11月7日,召开昆明西郊殡仪馆廉政教育专题培训会暨殡葬政策法规学习培训会。2.2024年12月24日,昆明西郊殡仪馆已组织全体职工签署廉洁服务承诺书,常态化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守住底线,不碰红线,通过满意度调查等措施监管职工服务和廉政情况,营造风清气正服务氛围。2025年7月16日,组织新招聘15人签署廉洁服务承诺书。3.5月30日,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对局机关殡葬工作管理人员、昆明西郊殡仪馆、安宁市凤凰山公墓在职在编员工开展一对一谈话,牢固树立廉洁反腐意识,筑牢纪律底线。同时,昆明西郊殡仪馆对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以及对殡仪馆发展的意见建议等。2025年5月以来,馆领导分别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14人次。4.在全市所有殡葬服务机构醒目位置公示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为民政职工“拧紧思想发条,把握廉政方向”,形成持续震慑。
(五)其他问题
云盘山公墓规划红线外有一处占用林地的集中墓地群,经向金方街道办了解,是通仙村委会原总支书记、主任梅树清于2009年左右私自建设并出售,占地面积4亩左右,现有墓穴 675冢,已使用31冢,其中2018年11月前安葬25冢,墓碑上显示的最早立碑日期为2010年12月。目前该墓地群处于监管空白,经向市林草局、市民政局谈话了解,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关于“梅树清擅自修建售卖墓位”的情况报告或信访举报。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年检办法,强化农村公益性公墓年检检查,针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审批、用地情况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对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公益属性,从事经营活动或开展租赁、招商引资、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农村公益性公墓阶梯式管护费拨付依据。对年检得分低于60分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责令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开展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公墓责令其停业整顿。二是加强新建公墓审批建设管理,8月6日,草拟《安宁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办理建设审批手续,严格按规划选址、按标准建设、按要求验收;在使用过程中,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合规合法。三是3月27日、6月25日,市纪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云盘山公墓问题。4月23日,市民政局会同市纪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街道办等部门对金方街道云盘山公墓问题现场检查,督促街道对于已建设完成并入葬的墓穴予以全程取证固定证据,移交公安、自然资源、林草部门处置,目前金方街道正在进行统计分类,逐步、稳妥、分阶段、循序渐进地处置历史遗留问题。计划近期再次召集公安、自然资源、林草、金方街道,再次召开梅树清违法占地建墓问题专题研究会,研究讨论云盘山公墓梅树清违规占地建墓处置问题。
安宁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