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用(2015)字第0275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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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飞执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云0181执恢2156号之二;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云0181执恢2156号之二。杨飞申请位于安宁市龙山苑住宅小区50幢2-7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人:陆晓荣;土地证书颁发号:安国用2015字第02758号;证书编号:023580356;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071);使用权类型: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13.43平方米。
根据土地登记的有关规定,将该证书安国用2015字第0275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
特此公告。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