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文旅许字〔2026〕第06号
发布时间:2026-03-1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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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安文旅许字〔2026〕第06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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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3月11日受理申请人(马善强)提出在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云南互联网科技产业园一期K5幢106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
1、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