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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603-107086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13 13:57
名 称: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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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6-03-13 13:5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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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局在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和安宁市委市政府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将法治建设融入卫生健康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全年召开专题会议4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卫健局党组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三个重点内容,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把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作为必修课、基本功,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重要法律法规。制定了《中共安宁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选题计划》,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形式,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领导讲课等方式相结合,认真抓好学习领会。组织开展卫健系统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以及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卫健系统万名党员进党校教学点教学内容,安排专题学习,不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全战线覆盖。

(二)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并印发了《安宁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考核督导:建立定期督查和通报机制,对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持续开展普法培训。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2025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学习要求及本职工作,深入系统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于2025422日组织召开了2025年度医疗机构普法强基补短板法律法规培训会,安宁市190余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参会,现场发放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册400余份。充分利用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日、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二、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精简审批流程:全面推行一网通办证照分离改革,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等高频事项办理时限平均压缩60%以上。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年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率达100%

(三)优化政务服务: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群众满意度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持续推进证明材料规范化工作,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制度。积极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办理。截至目前,卫健窗口共受理各类事项办件1852件,其中: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式服务事项854件,实施承诺制办理642件。各类事项办结率达100%、政策落实执行率达100%,经营主体投诉举报及建议、意见及时处理率达100%,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医疗福祉)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

三、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水平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和备案审查制度。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报备工作,确保文件制定科学、程序合法、内容合规。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纠纷化解等工作,全年提供法律咨询意见31条。

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实行减免责清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编制原则,市卫生健康局对现行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制定减免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减免责清单包括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其中涉及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7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6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3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1项、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5项,共32项。

(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为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市卫生健康局制定并公布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防止标准不统一、畸轻畸重等问题。行政执法中严格实施法律法规,根据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后果等,按照合法、科学、公正、合理原则,细化量化各行政执法行为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建立裁量依据适用及说明制度,确保到2025年高频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权细化率达100%

(三)大力推广综合查一次市卫生健康局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监管对象或事项为联结点,全面梳理同一类对象或事项涉及多个监管主体、需要联合检查调查的执法事项,并牵头加强与该执法事项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综合查一次清单,明确协同单位、检查事项、执法依据和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最大限度防止执法扰民。

(四)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医疗卫生机构消毒隔离培训会、公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会、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培训会等法治宣传活动,组织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六)完成国家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截止目前,双随机任务完成率、完结率均为100%,在双随机工作开展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查处的案件。

(七)认真做好两法衔接工作。2016年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以来,2019年我市出台了《安宁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成立了安宁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来组织协调相关工作。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及时把行政处罚案件和移送公安机构的案件录入工作系统,两法衔接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

(八)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和《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应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做好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年初根据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的涉企检查计划,制定我市的检查计划和检查清单,落实每月1-15日不进企业进行检查的要求,使用云执法”APP进行扫码入企工作。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全过程。成立了安宁市卫生健康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卫生健康部门职能职责,全面负责落实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全体卫健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实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定期对卫生执法监督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学习和研究依法行政相关的政策法规,分别听取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健全党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截至202511月,共召开27次党工委会议,31次党组会议,严格执行四不直接分管及末位表态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二)严格贯彻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完善党委(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卫生行政执法及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三)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5年聘用云南美合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截至目前共处理法律事项49项,其中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7件、规范性文件审查11件、合同协议审查17件,行政处罚论证3件、参与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服务10次、参与出庭1次,提供行政执法法律意见2件、出具《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事务工作记录》34份。为我局日常工作和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核机制。

七、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认真履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中医药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健康、食品安全和应急处置、学校卫生、卫生监督协管等卫生监督职责,坚决杜绝专业零办案。截止目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无行政处罚信息迟报、漏报情况,细化、量化、具体化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工作落实,按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监督执法和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各项卫健监督执法工作任务完成率超时间进度。111月份开展公共场所经常性监督1680户次,下达整改意见612份。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经常性与突击性监督检查326户次;安宁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143户次,监督集中式供水单位130户次,二次供水单位152户次,提出整改意见50份。

八、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升应急服务保障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级各部门工作要求,建立更完备的基层公共卫生应急网格化管理体系,有力提升基层应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结合安宁实际,制定《进一步健全基层公共卫生应急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方案从完善基层公共卫生组织体系明确工作任务,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投入保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宣传教育五个方面对我市基层公共卫生应急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九、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每季度末召开全市医疗卫生系统信访、投诉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坚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同时成立了纠纷调解委员会,设立纠纷调解室,截至目前共调解医疗纠纷15起,已调解完成11起,调解中4起。

(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协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持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十、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深化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将柔性执法贯穿行政执法活动全程,建立健全对行政相对人事前指导、风险提示、劝诫、约谈、回访等制度,教育引导在先、检查整改在后,做到执法关口前置、监管重心前移。坚持综合施策,防止一刀切执法,统筹管理与服务,防止严格管理而忽视柔性执法、柔性执法而疏于监管等问题发生,促进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有效融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同时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坚守执法质量和安全底线,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和重点领域监管。对涉及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关系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整改到位,提高违法成本。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协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持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十一、工作亮点

(一)规范医疗机构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切实保障患者就医安全

2025年,根据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机构谁坐诊、公示谁的相关要求,结合安宁市医疗机构现状,安宁市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设计制作了安宁市医疗机构信息公示栏,召开会议、发布模板,要求全市的个体诊所、医务室、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相关模板进行制作,并公示当日开展诊疗活动的医师、护士执业信息,做到医务人员执业规范化、透明化,切实保障患者就医安全。

(二)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根据卫生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召开全市医疗机构“2025年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邀请了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对医疗机构的感染管理工作、处方点评与合理用药、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进行了培训。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方面的力度有待增强。部分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仅停留在学了层面,学深学透学以致用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全系统学法普法发展不平衡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由于医疗业务工作繁重,部分人员在学法时间和学法效果上不均衡。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单一。没有鲜活性和现实针对性。仍然存在着灌输式教育多,服务式教育少的问题,并没有完全做到在执法中普法,在学法中用法,干部的学法积极性未得到充分激发,抓经常不够,抓长效不够。

四是重大行政决策、政府信息公开等业务学习不够深入内容不够丰富、创新性不足,部分公开信息的质量不高。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坚持以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社会氛围为普法实践重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实现党内法规宣传的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

二是加大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宣传活动中,拓宽渠道,面对广大服务群众和对象,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传,促使广大群众对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增强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用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医患纠纷的能力。

三是不断加强卫生综合执法监督能力深入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医疗服务领域的监督执法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的监督,严厉查处各种非法行医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和重点企业职业危害监测工作;加大卫生监管和卫生监测力度,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模式与方法,突出工作机制创新,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效率。

四是进一步依法完善制度建设。按要求持续依法强化制度建设,对卫生健康系统各级会议议事规、流程进行修订,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对照公立医疗机构廉政建设核心制度标准,对各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打击医药领域违法问题,提高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