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25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的整改报告
根据《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宁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2024年城市维护建设费用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我单位收悉评价报告后,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并立即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善:绩效指标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产出指标”中,未设置“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中,未设置“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等指标;可能会导致项目工作进度监控不及时、成本超支与资源浪费等情况。
二、整改措施
针对绩效指标设置不完善的问题,我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原则,分步骤推进整改:
(一)补齐指标体系,完善目标设定
一是明确指标补充内容。依据项目实际特点与财政绩效管理要求,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进行补充:①在“产出指标”中补充“产出时效”三级指标是项目资金拨付时效,指标性质是小于等于,指标值是资金拨付请示批复后一周内;补充“产出成本”三级指标是预算项目金额,指标性质是等于,指标值是年末累计拨付金额为准;②在“效益指标”中补充“经济效益”三级指标是加强城市维护建设,带动相关产业产值增长幅度。指标性质是有效带动,指标值是加强城市维护建设,有效带动相关产业产值增长幅度;补充“可持续发展”三级指标是加强城市绿化环境优化,增加城市可持续发展。指标性质是有效加强,指标值是有效加强城市绿化环境优化,增加城市可持续发展。补充明确、可量化、可验证的绩效指标,以推动绩效管理持续向精准化、实效化方向发展,切实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二是规范指标设定流程,建立“项目部门初拟-财务部门审核-单位领导审批”的三级指标审核机制,确保新增指标科学合理、可量化、可考核,避免指标设置流于形式。
(二)强化审核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一是构建审核机制,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项目管理平台,对补充完善后的绩效指标进行审核。“产出时效”对比计划时间节点,对滞后环节及时预警,“产出成本”实际支出,与控制标准进行比对,对超支风险提前研判。二是建立纠偏调整机制,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责任部门牵头,分析原因并制定纠偏方案,经整改工作小组审议后进行整改,确保项目按期、按质、按预算完成。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强化绩效培训,积极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参加绩效管理专题培训,负责制定绩效管理优化方案,重点讲解绩效指标设置原则、审核方法及评价标准,提升全员绩效意识与专业能力,推动绩效管理从“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二是严格考核问责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确保全员了解和掌握,对因指标设置不合理、监控不到位导致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
我单位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确保问题落实到位,持续深化绩效管理改革,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预算管理,提升资金配置效率
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无绩效不预算”原则,将绩效目标设定作为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在项目预算申报阶段,同步编制科学、完整、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从源头上确保项目支出与绩效目标紧密衔接。同时,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动态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调整或停止拨付,提高财政资金配置的精准性与有效性。
(二)完善内控机制,规范项目管理流程
进一步梳理项目管理全流程风险点,完善内控制度,形成“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链条管控机制。重点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资金拨付、验收审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杜绝违规操作与资金浪费,确保项目管理规范、透明、高效。
(三)提升绩效意识,营造全员参与氛围
通过内部培训、案例分享、绩效考核等方式,持续强化全员绩效意识,使“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深入人心。鼓励各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动思考如何优化绩效指标、提升项目效益,形成“人人关注绩效、人人参与绩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结果应用,推动整改成果转化
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管理优化的结合机制。对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在后续预算安排中给予优先支持;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待整改到位后方可纳入预算。同时,定期总结绩效管理经验与不足,及时调整优化管理措施,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常态化管理机制,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



